【深圳龙祥】招聘【社工】截止【2011年3月底】
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12月,2010年度共有58名岗位社工服务于民政、残联、工会、信访、青少年、社区综合服务项目等领域。因2011年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12-18名,工作地点为深圳市。一、招聘要求
1、认同社会工作的理念及价值。
2、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者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实务能力极其优异者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3、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及开拓精神、积极热情、热爱学习;具备有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良好的活动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思维活跃等。
4、已获得社工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未获得证书者,需要在今年报考社工师考试。
5、能熟练使用粤语者优先考虑。
二、计划待遇和薪酬(全年度)
1、工资:严格按照深圳市“1+7”文件执行。
2、社会保险:机构为每名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包含综合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只限深户),以及购买住房公积金等。
3、第十三个月工资:2400元,以自然年度计算。
4、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月工资增加50元;以自然年度计算。
5、全勤奖:根据考核及记录,每月给予50-80元不等的全勤奖励。
6、绩效奖金:每半年度绩效考核,划分四个级别,给予额外的奖励为每半年:0元、300元、900元、1800元。
7、年终奖及理事会特别奖:年终奖,不低于1000元,以两个自然年度计算。理事会特别奖,包含:特别贡献奖、优秀个人奖、优秀团队奖、成长进步奖,奖金有300-2000元不等。每年度评选一次。
8、其它福利: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公费旅游或境内外学习的机会;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三年后,另增加2天带薪年假等。
三、试用期及工资待遇
1、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2、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支付。
四、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lxshegong@yahoo.cn
2、咨询电话:0755-89553669(李小姐,许小姐)
3、机构传真:0755-89553678
五、注意
本轮招聘有效期至招募到2011年3月底自然终止。
同时,欢迎有志于投身社会服务事业的精英人才,随时投递简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人才储备库,或者立即与其联系商洽。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201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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