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红帽儿童保护 发表于 2014-9-11 13:05

50岁男子猥亵13岁智障幼女 事后给她游戏币

本帖最后由 佛山儿童自我保护 于 2014-9-11 13:07 编辑

    一名50岁男子,猥亵智障女童,被大亚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名男子马某今年50岁,在大亚湾某公司打工。他同事女儿13岁,但智力发育中度迟缓,相当于七八孩子,案发时无防御能力。因此,该女孩跟随父母一起在工厂生活。父母上班,小女孩则在厂区宿舍玩耍。      犯罪人马某,与其妻子住同一间宿舍。去年某天,马某一人在宿舍休息时,发现被害小女孩在宿舍旁玩耍,马某遂乘人之机,哄诱小女孩进宿舍,对其进行猥亵。因该小女孩智力低下,当日在公司食堂吃饭时,将遭遇告诉公司其他员工,说马某喜欢她,还经常给她游戏币。好心员工转告其父亲,晚上,其父亲报案,将马某抓获。      大亚湾法院审理后判决,认为马某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年9月10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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