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
根据福州市司法局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试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职社工的性质和任务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2、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5、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名额
62名。
三、招考条件
1、属福清生源或福清籍(福清户口或祖籍为福清)的;
2、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的;
4、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学、社会学专业大专学历的;
6、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9月21日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福清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元洪新村对面)。
五、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专职社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办法,两项分数各占50%,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10月1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职社工工资待遇
专职社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专职社工月工资1500元,并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八、工作地点
专职社工由市司法局统一管理,并安排在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本公告事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纪科长,联系电话:85283109.
特此公告
福清市司法局
2009年9月10日 这个我有考,好像试卷不难,成绩还未出来 分享下题目吧,楼上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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