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飘风 发表于 2008-10-10 13:27

国外社工与志工的关系对我国社工动员志工的借鉴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正处在专业化和制度化的起步阶段,社会工作的专业自主性还比较微弱,身处行政力量和志愿服务的夹缝之中。所以直到今天,还有相当多的人士把社工要么混同于社会福利行政,要么混同于慈善义务工作。其实,也难怪,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也显示出,她发源于慈善事业,受惠于福利国家体系,最终走向专业自主性的地位。而当前我国社工的起源(就实务层面来言)恰恰是行政性福利服务体系,在发展当中又被拉扯在与志愿服务的关系中。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自主地位必须通过处理好与社会福利行政、志愿服务的关系确立。所以,笔者认为,在谈论社工动员志工之前,必须明确社工在整个人类服务体系中的地位。

       社会工作,如果说是一种人类服务内容的话,它本身融入在志愿性服务、行政性服务乃至商业性服务之中。也就是说为有需求的人士提供服务,可以是志愿性的、行政性的或者商业性的,这些都是服务提供的机制。而社工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不同类型的服务中建立专业属性和地位,靠的是对人道精神的投入以及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累,从而使社会接纳社工的专业权威。所以,关键问题是如何在不同的人类服务体系中,建立起社工的专业权威。因为社工的专业权威是建立在对人的尊重与帮助的基础上,是对慈善、行政和商业等服务机制的一种统领,防止慈善、行政和商业的异化和扭曲。因为,不管是慈善、行政和商业毕竟都是一种手段和机制,他们本身都是服从于对人的服务和帮助这个目的的。这是国际上社会工作的专业权威建立的基本动力过程。

       只有当社工在人类服务领域建立起自己的专业地位和权威,才能谈得上由社工去动员社会志愿工作,服务人类需求。而当我们这么说的时候,需要澄清志愿服务的不同内涵类型。
       广义地说,志愿服务是指一切主观认同的服务,包括免费的志愿服务、收费的志愿服务和组织化的志愿服务。但是我们不愿意使用“义务服务”一词。因为义务具有强制性属性,而志愿是一种认同性属性。其实,任何慈善事业都是一种志愿服务,因为它符合主观认同的属性,当然虚伪的、盈利动机的慈善另当别论。但是慈善事业和当代志愿服务还有一个区别,就是慈善是于同情和悲悯等心理体验基础上的志愿服务,而当代志愿服务的内在心理动力是建立在或者希望建立在对人与社会互为增进利益关系的基础上。
       狭义的志愿服务,是指不要报酬的志愿行为。这其实才是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甚至去动员的志愿服务。其实,认真想想,不要报酬是指一种狭义的经济报酬而言。如果根据交换理论,报酬包括情感交流的话,显然,根本没有纯粹无回报的志愿服务。社会动员理论的研究已经清楚显示,包括使命引导的工作,当中的微观基础也是亲密互惠关系、情感密度、人际关系广度等因素在推动着使命性工作的进展。

       至此,我们才清楚,靠社工去动员的志愿服务,
       首先是社工建立起了自己的专业权威,别人认同社工的价值使命。
       其次,社工去动员社会志愿者,必须要能够让志愿者在志愿参与过程中,体认到自己的价值,受到尊重。
       再次,社工要想持久地建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必须能够在他们中间建立起微观社会基础———亲密互惠关系、广泛的人际联系、情感交流和集体身份的建立。
       这些是国际上成功动员社会志愿服务的基本要素。而恰恰当前,我国在发展志愿服务的时候,没有认识到这些特征,存在一些误区:

       一是,误认为志愿服务就是义务服务,然后靠道德说教和行政命令,甚至法律条例动员人们做志愿服务。这完全违背志愿服务的基本品质。行政动员与群众参与是我们曾经一贯采取的策略,长期以来行之有效。但是,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发展潮流,这个传统还能走多久?我们需要恢复志愿服务的本来面貌,采取新的策略和手段来动员志愿服务。
       二是,误认为志愿服务就是完全免费服务,甚至是还要自己贡献经费。
       不错,有一类志愿服务是这种属性的,但是这是指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志愿参与、贡献的。而问题是当服务是一种专业服务,由受薪专业人员组织的时候,你去动员的志愿者,和你的关系不是同等的志愿合作关系,而是人家在给你志愿服务,或者说是受你动员下的志愿服务。作为组织动员者,你要能够给人家提供参与的基本条件,比如交通、场地、设施、经费等,这是对人家的服务的尊重。其次,就是组织动员者要分配适当的工作给志愿者,让志愿者尽其所长,而不是感觉受人驱使。当然,要有一支持久的志愿者队伍,就要能够建立起志愿者之间的微观社会互动基础。

      在中国,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动员,和专业社工地位的建立和发展一样,任重道远!

yilingche 发表于 2008-10-10 14:22

在谈论社工动员志工之前,必须明确社工在整个人类服务体系中的地位。
這話說的有點大了。

社会工作,如果说是一种人类服务内容的话,它本身融入在志愿性服务、行政性服务乃至商业性服务之中。
這個和我之前貼出來的社工的三個發展方向的觀點不謀而合。

關於動員志願者上,我覺得慈濟做的真的是非常的不錯,能夠動員起來這么多的志工參與,而且都是很積極,發心愿的參與。
基於志願者的精神,行政人員只是為了志工們服務的,服務中的行政弱化程度很高。

本文是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

飘飘风 发表于 2008-10-10 16:04

回复 沙发 yilingche 的帖子

我觉得那话说的蛮到位的啊!就像人一样,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不尊重自己,你怎么能让别人来相信你和尊重你呢?
慈济确实是的,它是魅力真的无法可挡!

yilingche 发表于 2008-10-10 16:15

回复 地板 飘飘风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說,給社工扣高帽子了。
社工是全才,不是全能!

飘飘风 发表于 2008-10-10 19:37

回复 4# yilingche 的帖子

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外社工与志工的关系对我国社工动员志工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