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竟逼闺密拍裸照 她们同年同月同村出生,17年来一直是亲密的小姐妹。后来,两人中的林芳芳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卢菲却与高等学府无缘。由此产生的心理落差,再加上一次误会,造成卢菲对好友心怀嫉恨,她伙同他人胁迫林芳芳到一家宾馆,进行殴打,并强逼林芳芳,拍了十几张裸照。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卢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 f3 V$ [& u8 p) o
一场误会
. O. K! d$ Y! c7 q1 s9 C* Y 让“姐妹”生隙7 l" G* I0 I% q7 t1 [
同学会醉酒是不是她在“坑”我
4 ?+ K& w) m' L 1992年仲春,一个阳光和暖的日子,宿迁某乡镇一村庄,村民卢有成的家里,一个白胖胖的女婴呱呱坠地。按照原先与同村好友林大军的约定,他们生了女儿,要与林大军半月前出生的女儿结为干姐妹。
+ V* d) H3 k* R9 x% ~* n 于是在卢毛出生12天那天,两家的大人高高兴兴地坐在了一起,为两个女娃儿举行了一个朴素而喜庆的认亲仪式。他们还互相为对方的娃儿取了名,林大军的女儿叫林芳芳,卢有成的女儿叫卢菲。从吃奶的时候起,一对小姐妹就开始“好”上了。后来又一起上了小学、初中和高中,两个小姐妹几乎是形影不离,按两家大人的说法,她们是“好得掉了头”。连她们自己也认为,她们是全天下“最铁”姐儿们。& \/ q* ~ P! {7 c! L. k) s& c0 [
但读到高中以后,卢菲和林芳芳不在一个班级,两个人学习上的差距逐渐显现出来。林芳芳勤奋好学,成绩在班上总是前三名。而卢菲始终改不了活泼爱玩的性格,不太把学习放心上。卢菲渐渐和几个爱玩的女孩子交上了朋友。到了高三,卢菲和林芳芳竟不怎么来往了。高考后,林芳芳考上了一所比较知名的大学,卢菲却名落孙山,所以她决心提前工作。后来卢有成全家不久搬到了镇上居住,一年后,林大军家则搬到了城里,两个家庭之间交往越来越少。
% A% w/ r5 n: _' \4 c6 b6 h 2009年春节期间,林芳芳回家休寒假,到卢家找卢菲玩,说是有两个高中时的老同学要给她接风,准备再找几个同学一起聚聚,卢菲碍不过林芳芳的面子,于是就答应了。在这次酒宴上,卢菲喝醉了。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墙上有一面挂钟,时间已是下半夜三点多钟。这时候她听到隔壁房间有两个男子说话,卢菲的酒完全醒了,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处境,立刻翻身坐了起来,然后轻手轻脚地走到窗口,她发现自己被困的楼层距离地面大约七八米高。来不及多想,卢菲眼睛一闭,往一丛冬青树上跳了下去。幸好卢菲穿的棉衣多,身上并没有受伤,只是把脚崴了。为了逃命,卢菲咬紧牙关,一瘸一拐地跑出了这个豪华住宅区。 据林芳芳事后解释,她当时有事离开,因此把卢菲托付给两个同学照顾,并未多想。1 j, L" o- B4 J! ^0 L4 h# r7 V
一怒之下
' p: X! {2 W+ i* P$ u' T4 e; | 狠心报复发小
" r- |2 r% {3 U0 H- F% e 强迫其拍裸照并勒索钱财
2 D+ [/ H! C ?+ I 卢菲认为林芳芳是蓄意坑害自己,她必须报仇,对林芳芳的感情,也由嫉妒变成了仇恨。卢菲随后打林芳芳的电话,得知林芳芳在同学聚会的第二天即已返回学校。在电话中,林芳芳不知有变,还关切地问她酒醒了吗?两个同学照顾得怎么样了?卢菲没有流露出自己的仇恨,异常平静地叫林芳芳再回来时一定要告诉她。4 ~" M0 L% k, X& ]/ i, ?
卢菲在心里已开始暗暗盘算了复仇计划,并去找好朋友李婉清商量。李婉清说,只要卢菲能把林芳芳约到指定的地方,到时候她会叫上几个“道上”的朋友,负责摆平这件事。) U0 |" }2 I& D* s
2009年10月2日,卢菲接到了林芳芳的电话,说她已放假回来了,还给卢菲带了小礼物,问在哪儿见个面?卢菲和李婉清商量后,晚上九点把林芳芳带到一家宾馆。卢菲和林芳芳亲热地携手走进宾馆303房间。几分钟后,房间门被人猛地推开,李婉清带着四个同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走了进来。林芳芳以为她们走错了房间,刚要开口发问,卢菲将手中的礼物往地上使劲一摔,出口骂道:“你到现在还想装好人?”林芳芳吃惊地望着卢菲那张因愤怒而扭曲的脸,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紧接着,其余几个女孩也走上前,由李婉清抓住林芳芳的头发,几个人轮番对林芳芳用巴掌扇脸,脚踢腹、背部,膝盖捣其下巴。林芳芳被打得疼痛难忍,不住求饶。3 p G" u ^5 e1 e1 l
这几人还不罢休,又拿来一根牛皮带,用带铁环的那头往林芳芳身上使劲抽。李婉清点燃了一根香烟,吸了一口喷向林芳芳面部,然后猛地把烟头摁在林芳芳的胳膊上,林芳芳痛得大叫。紧接着,李婉清指使几个女孩一起动手,脱光了林芳芳的衣裤,按着林芳芳的胳膊腿儿,给她拍裸照。林芳芳的眼泪下来了,她拼命挣扎,但就是挣脱不了,拼命叫喊,但是没人听见,没人来救她。就这样,林芳芳被强逼着摆出各种“造型”,拍了十几张裸照。 r4 t6 H' _/ k( Z+ J* v/ W+ O
为求脱身,林芳芳违心地向卢菲承认错误,并提出补偿她们几人5000元人民币。卢菲和李婉清几人都表示同意,但要求林芳芳必须在一个小时内筹集到5000元。这时候已接近夜间11点,林芳芳于是打电话给城里的一个亲戚,但这位亲戚只送来了1000元现金,交给李婉清后匆匆离去。
* M6 W" t% j! S Z! R 李婉清一伙不满足这点“收成”,她们乘出租车将林芳芳挟持到市区另外一家宾馆,要求林芳芳再打电话凑齐剩下的4000元钱。这时已是次日凌晨3时,林芳芳在打电话给朋友借钱时,引起了朋友的怀疑,遂报警。凌晨4时许,卢菲、李婉清等人在下楼取钱时被警方抓获,林芳芳随即被解救出来。: {& o; M) [0 o( c' F$ x
一声叹息
$ w1 F9 z* [! e" V' \* p 最终害人害己
3 ?9 B6 J h1 O3 T) G5 { 自己被判入狱,受害女孩已办休学手续: e4 y0 ]5 q7 p! O: n, {5 a
林芳芳被救出后,经法医鉴定,全身多处青淤,软组织受伤,鼻骨骨折构成轻伤。更为严重的是,连续一个多月,林芳芳的精神处于恍惚状态。不得已,林大军为女儿办了休学手续,带着女儿去多家医院治疗。: d) L& W/ @+ [; S8 [2 |( h1 e
卢菲因带领几个女孩以非法手段殴打、侮辱林芳芳,并对林芳芳的个人财物实行暴力抢劫,被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提起公诉。2010年8月,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卢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李婉清等人也分别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并各处罚金一至三千元。
4 I" Q$ j" f8 X& F 几名被告不服,以一审量刑过重,其行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抢劫罪为由提起上诉,11月中旬,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看守所里,这几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对自己所犯罪行和对林芳芳造成的伤害,丝毫没有悔过之心。' u2 Z% _2 C( |4 X" E7 N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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