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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比例攀升 受暴力网游影响更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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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29 21: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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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W8 Q% L9 g( |$ o. j9 G* [正义网北京2月25日电(见习记者杨柳)失业、失学、失管,这些“三失”少年处于社会闲散状态,他们沉溺网络、多数啃老,更有甚者正游走在犯罪的边缘。今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闲散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与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近4年来,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人数在青少年犯罪人数中的比例不断攀升,2010年已达50.4%。海淀区检察院不断探索新模式,助力预防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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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潘度文介绍,通过统计近四年来海淀区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案人数发现,2007年青少年犯罪中社会闲散青少年占发案总数的41%,2008年占26%(因为奥运),2009年占49.6%,2010年占50.4%。而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法制教育专职干部余海燕也向正义网记者介绍道:“这些青少年不仅伤害别人,也被别人伤害,他们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性犯罪等五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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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处于闲散状态的青少年,面临家庭关系紧张、经济收入低下、生活不稳定等情况,与同年龄阶段务农、上学的青少年相比,更易结交不良人群,再者受到暴力网游、淫秽读物的影响,更易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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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社会闲散状态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安排,不仅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还将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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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2 S2 K$ ]  ?" C+ ^- G对此,北京市海淀区作为全国3个“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地区之一,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路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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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 M) H( ~' J0 T4 P4 `5 u而海淀区检察院于2010年9月便成立了北京市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检察处,并创新建立了新的工作模式。在推行新模式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只有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犯罪。潘度文副检察长介绍:“法制校长和专业社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人员,他们会从预防犯罪和预防被害两个角度,扮演除学校、家庭之外的第三方预防角色。” 1 t# `, u$ H+ c& {

! Y9 z" p  Y4 v0 R+ q7 m0 x“法制校长”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海淀区检察院就有30多名干警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担任法制校长。通常他们会以法制讲座、案例巡展、模拟法庭、观后感征文、网络交流等各种形式,向在校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5 N' b; O& \2 q5 O2 s. K7 V

% `, r, L1 ^, r6 [' w“专业社工”则是由海淀区内多所高校具备社会工作知识的学生担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的学生便在此列。他们为社会闲散青年提供“结对”服务,实行技能帮助,从专业的角度去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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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1 w$ ~$ ~3 |' w4 \  e# z对于2011年度的帮助计划,潘度文副检察长在会议上说:“在条件成熟时,将借鉴江苏无锡市的成功经验,依托寄读学校、区内企业,建立青少年管护教育基地,为被取保候审、刑满出监少年提供短时安置教育,降低再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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