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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江门】社工服务可由政府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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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4-1 01:20 编辑 9 W% k  |6 @! y( c7 @

1 Y! Y3 H# ~* j) R6 Z本报讯 “从救济到普惠,从以城市为主到城市、农村并重,从治疗康复到预防,这是‘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三项转变。”3月25日,副市长李崴在市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阐释了我市残疾人事业与“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侨乡”的内在联系。  当天上午,李崴等先后来到北街良化北社区康园中心、伍威权综合复康中心及利民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观摩了居家养护服务、社区康复与日间照料服务结合这两种模式的参加人托养服务。在获悉利民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通过“阳光家园计划”为我市3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了周全的居家养护服务后,李崴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与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市(区)分管领导深入讨论了如何建立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长效机制的问题。他提出了可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促进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的指导性意见。(本报记者 谢礼鸣)( W+ O( t2 ^5 V- P$ _' J( ]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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