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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  广州试点“政府买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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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公益时报
1 R" B/ u6 f3 y$ u5 i- q! L! f# y2009年02月10日  ) @* u0 W! ?' s- o
本报讯(记者 小 亦) 香港有8成的社会服务都是政府向非政府机构购买的,在内地,也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目前,广州市正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试点工作,并将在今年大力推行这一举措。 8 ?) j: L3 E/ R  A- w5 m2 A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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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 D* R) S# a7 q近日,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在“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先试先行”赴荔湾、海珠、越秀三区的调研中表示,学习香港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经验,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今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社会公共服务,政府可以不做,它是一种商品,政府可出钱向专业性的社会组织购买。”0 h1 z  ?& c+ B+ |& b
  据悉,今年内广州市政府将会出台具体的方案,大力推行这项举措。目前,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三区各有一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试点。
" Q( d4 v& R) u5 @7 U& ]: T  陈国在调研中称,政府在公共服务甚至在事务性的社会服务方面,过多地大包大揽,造成服务效能低下、行政成本高企等问题。而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不要自己包揽这类工作,可以通过出钱购买的方式,由专业性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去提供。8 I5 S! o& ]0 l( i: l
  据了解,去年9月,广东省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发展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广州市政府也推出了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实施意见稿,其中着重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把它作为先行先试的主要举措之一。
* r3 f9 n' B# n& w- E; E' r  目前,广州市荔湾区财政拨出100万,向大同服务社会服务中心(首家市级民办专业性社工服务机构)购买了两项服务:帮助花地街低保人员的就业服务;帮助冲口街道农转居人员的就业服务。
+ F5 e! e, L, ~! S$ y# B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投入200万元,购买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的社会服务,成立“青年地带”青少年社会工作试点,在海幢、赤岗、华洲等街道为失业、失学、行为偏差的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就业等服务。' a5 D2 F$ s2 |3 K+ u2 ^& f& ~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购买了即将于2月18日正式挂牌的阳光社区工作站的社会服务,给建设街群众提供居家养老,扶持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再就业等多项服务。2 m' ~( v5 P6 Z! v+ c2 j
  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试点,几个社会组织机构都面对同样的困难,那就是财政划拨的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足,税收政策上没有优惠,专业社工人才的不足。大同服务中心的副总干事李习勇希望,财政部门能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此,陈国表示市政府将尽快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财政会给予大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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