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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社会工作新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大发展 : J4 J& N( D4 ]$ a- [' u( O! x
—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引入专业社工情况介绍 # z) j/ o1 m* u% y: a$ A* ~" K
深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统称为“1+7”文件),对该市的社会工作制度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率先在司法领域开展试点。该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甘当开荒牛,做好试验点,积极争取民政等部门的支持,由劳动教养学会发起,成立了首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率先探索引入社会工作新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更加专业的矫正服务,有效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 C5 i( t- G" }3 x5 z4 V
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新机制
) D* K8 B4 W4 O, Q社会工作是解决现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行之有效的专业方法,是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一项重要制度。深圳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辅助管理与教育等服务。 8 l9 Z$ C8 T: h/ y( S# m( l% S
一是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服务特色,是该市引入社会工作机制的主要原因。在当前法律法规的范畴内,社工能够以独特的专业视角,扎实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帮助、辅导、感化、修正和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错误行为模式、犯罪心理结构,能够把“权威式”的教育姿态变为“平等式”的服务姿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更加“以人为本”的服务。
6 a, c, c- i- y4 y8 ]* q二是根据基层实际需要。该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落实。司法所自身职能多,无法满足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纠正、心理辅导、就业培训等需要。引入社会工作机制既解决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又使司法所得以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重心转向管理、监督、教育、考核等执法工作。
& B2 h, i; z" h. ~/ }' {三是积极引入社工机制。2008年3月,该局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工制度,以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专业化问题。经过社会招考筛选、专业培训和邀请香港督导人员开展督导训练后,全市的社工顺利上岗,上岗前均参加了由市民政局和社工协会组织的160小时岗前培训,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基础,被分别派驻到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 $ q- e7 W& F' j- M" j! P! l
二、充分利用社工队伍,稳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 N$ m& i$ m& @% Y
(一)引入社工的基本形式。目前,该市引入社工的基本形式为“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工服务岗位—机构聘请社工—社工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即是用人单位(如市司法局)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向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民政局)提出购买社工的申请,主管部门(民政局)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为用人单位选择社工机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中标的社工机构签署三方协议。用人单位将社工机构派来的社工派驻到相应的岗位,根据三方协议开展社会工作。
5 s; Z/ Z4 d9 L J: _; i: R% t1 Z" Z(二)社工队伍的管理和专业培训。该局党委积极探索社工队伍的管理机制,采取“政府主导、机构管理、用人单位协助、社工自省”四结合的方式综合提升管理水平。通过规范机构的招聘任用、绩效考核、服务标准、培训交流、服务流程加强对社工队伍的管理。在提高社工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方面,鼓励社工机构根据市民政局、市社工协会、香港督导、用人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制定长远的、切合社工需求的培训方案,逐步提高社工队伍的整体水平及一线社工的服务水平。社工根据计划接受培训,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协议提供服务,由用人单位监督,按绩效按考核优胜劣汰。
* @9 X4 I( _' r6 a7 w! e- x(三)引导社工在基层扎根。通过社会招考筛选,专业培训和香港督导人员督导培训后,社工被分别派驻到市司法局、各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在市局的带领下,各区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安排社工的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区、街道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社工报到当日,区司法局领导即组织召开见面会,要求司法所所长深刻认识社会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为社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设施,方便其就近居住,安心工作。二是优化办公条件。区司法局为社工小组提供会议场地,各司法所为社工安排较规范的办公场所,有的司法所所长为社工加快熟悉社区民情、便于走访社区服刑人员还提供了车辆。三是鼓励社工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打成一片,相互学习、相互督促,使社工能够尽快熟悉司法所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鼓励社工在协助司法所开展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相关社会工作。四是注重业务能力培养。安排业务能力较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传帮带,与社工一起熟悉社区“区情”,走访服务对象,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相关服务。 - ], p) E& Z, C- R
三、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 G% i) T: f _( f) x社工在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前提下,与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专业的矫正关系,通过面谈、电话访谈、家访、走访社区等方式与社区服刑人员直接和间接的互动,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个别需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方案并付诸实施。 , l: a$ Z- _ n' |
社工主要以四种形式提供专业服务:一是个别帮教,即以单个社区服刑人员为服务对象,针对其在适应社会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心理、行为、人际关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技巧,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资源联络等服务,使其尽快适应社会生活。二是小组帮教,即对2个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以团体的形式,开展集体学习、情绪管理、目标达成、问题解决、人际交往、亲子关系等方面的服务,使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没有被社会、家庭抛弃的”观念,利用社会资源(如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书城等)开展公益劳动,使社区服刑人员获得自该效能感,树立自己“对社会有用,能为社会做贡献”的理念。三是家庭帮教,即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开展咨询和家庭辅导服务,为他们建立好踏入社会后的第一站。四是社会帮教,即通过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增加居民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受度,协助教育帮扶社区服刑人员,使社区环境有所改善,促进社会关系良性发展。
6 J7 ^* E* ]+ B7 R9 o1 V四、引入社会工作机制的几点体会
1 w: U( ^, Q2 K- c# N深圳引入社会工作机制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四个必须”: * l( O( C5 t J. j% J
(一)坚持不断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由于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为社区矫正引进社会工作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局不断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在全省率先引入社工机制,填补政府职能转变后留下的空间,使社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 S. _0 y! K3 d+ ?5 m7 |2 s: h8 m1 C3 v
(二)必须建立依托社区的长效管理机制。该局依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社区,广泛联系管委会、居委会、社康中心、派出所等社区组织,建立社区共管的工作格局。此外,以社区为基地,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吸纳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其积极参加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公益劳动,一不断融合与社区居民的关系,使之逐步融入社区、社会生活,达到长效管理的目标。
3 U$ ]* G1 w! t3 L% R7 b(三)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工队伍。相对于社工服务领域的其他服务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要求从事社区矫正的社工必须具备更高的政治素质、知识储备、实务技能、心理素质,以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态度、感情、需要、变化作出敏锐的感知和反应,使工作能够安全、有效的开展。 - z$ u% \2 }7 B4 L
(四)必须加强宣传、明确职能和定位。由于不了解社工的专业背景和伦理观,以及基层单位人手紧张等原因,少数司法所把社工作为行政人员、志愿者或义工使用,造成社工的定位和职责混WL I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另外,部分社工的自该定位比较模糊,甚至以执法者的身份开展工作。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宣传和正确引导,制定岗位职责等加以规范。 + W& f; J9 Y; b7 k. I6 N L' M
(五)必须加强社工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建立一套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管理、服务提供、监督评估等有效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领域的顺利有效进行提供制度保障。(市局基层科摘自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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