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社会报 时间:2008-12-31 13:54 * k3 C. w) K% m: G$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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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许多从事社会工作教育的院校、社会工作组织与社会工作者出于职业使命与良知,纷纷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但事与愿违,不少社会工作者被拒之门外,一些社会工作组织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还有一些组织与个人在提供专业服务方面也出现了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诸多原因中,对社会工作如何介入灾后重建,从理论上缺乏系统思考、从实践上缺乏政策与制度支持是其根本原因。 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恢复重建可分为,介入前、介入中与介入后三个阶段。在不同的介入阶段,由于社会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处理的主要问题各不相同,应对策略也各有所别。 介入前:组织化、有序化是前提 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社会灾害往往具有突发性、偶然性等特点。社会工作要有效介入灾后重建,必须根据灾害特征进行相应的制度与工作安排。从此次介入汶川大地震的情况看,社会工作介入之前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组织化问题。解决组织化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原子化”问题,即各自为政、匆忙进入。“原子化”介入既由于交叉或者重复提供服务浪费了社会工作资源,也由于不同职责的组织与人员介入影响了服务提供的效率。解决“原子化”介入问题需要使社会工作介入组织化、有序化,真正使社会工作介入成为一种有序、理性的介入。 要实现这种理性、有序的介入,需要党委政府和社会工作组织或个人在介入前做好三方面准备工作:一是纳入框架。组织化的关键是要有组织框架作保证。这就要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要作用,在重视物资帮助、设施重建的同时关注精神家园、家庭、社区以及社会关系、社会功能等方面的恢复与重建,将社会工作介入及时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体系与制度,纳入相应组织框架。这既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与经验,也是汶川大地震留给我们的主要教训。二是储备队伍。建立一支能够真正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社会工作队伍是保障社会工作介入灾后恢复重建能够切实取得成效的基础。灾区社会工作重在实务。要将真正懂救灾工作和具备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的人员作为主要对象进行储备。介入灾后重建,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也很复杂、很敏感的工作,要提前做好社会工作者培训,将进入灾区需要注意的问题、具备的知识与技术以及需要特别注重的职业伦理进行强化,确保专业水准与行为规范。三是需求评估。摸清需求是开展社会工作的前提。汶川大地震后,一些高校之所以能够有效介入并在开展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取得实效,其重要环节就在于基本摸清了不同性质、不同地区受灾群体的需求。 介入中:专业化成为首要任务 对灾后重建工作来说,社会工作一旦介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实现专业化。解决专业化问题需要处理两个极端问题,即非专业化问题与过度专业化问题。解决灾后重建中社会工作介入后的专业化问题,需要具体处理好三方面关系: 处理好特殊受灾群体与普通受灾群体、极重灾区与一般灾区之间的关系。不同受灾群体与不同受灾地区之间的需求不尽相同。在为广大受灾群众提供均等化的物质与服务援助的同时,要着重关注一些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特别是对一些家庭伤亡人数较多的群体,其心理上的无助、迷茫与绝望的感受远远不同于一般受灾群众。同时,对于一些受灾之前的城乡“三无”对象,由于年龄、身体与文化水平的弱势导致其社会权利方面的“失语”。在关注这些弱势群体的需要之外,社会工作者还要主动关注一些看似强势但心理弱势群体的需要,这些群体主要是负责灾区重建的管理人员,由于这些人员手中聚集大量救助资源,身处救助他人的“强势”地位,这些群体的心理需要往往很难得到社会,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的关注。对极重灾区来讲,由于房屋毁坏程度严重,人员伤亡巨大,物质重建与心理、家庭以及社会重建处于同等重要地位。对于亲属伤亡严重的家庭来讲,对心理重建的需要可能要远比物质援助、住房重建更为迫切与紧要。对于一般受灾地区来讲,由于人员伤亡不大,对房屋的需要,对于解决灾区物质帮助的需要则可能比心理与精神的需要更为迫切。 处理好现有资源与新增社会服务资源之间的关系。社会工作是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和工作模式。这种新的方式或模式,并不是要抛开现有社会服务资源另起炉灶,而需要在充分发挥、调理、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使社会服务向积极、主动、专业化方向转型。在现有社会服务资源中,起码有三方面资源可通过改造实现转型,即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消极服务向积极服务、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经验服务向专业化服务方向转型。一方面是现有社会服务人力资源。近年来,随着服务型政府步伐的逐步加快,城乡社会服务人力资源总量逐步增加,结构逐步优化,层次逐步提高。在灾区社会服务队伍之中,有行政管理者、技术支持者以及一线服务者。尽管这些人之中真正懂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多,但有着丰富的社会服务经验,这些经验浓缩、积淀了丰富的本土智慧。如何引导这些经验向专业化方向转化是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中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是现有社会服务机构资源。在灾区有大量社会服务机构为广大百姓提供着广泛的社会服务,如社会福利机构、教育卫生机构和大量群团组织。这些机构或组织承担反映灾区百姓诉求、保障灾区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维持社会秩序与稳定的职责,是灾区社会服务的宝贵资源。第三是现有社区工作资源。在灾区开展社会工作,必须充分借鉴现有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根据灾区实际和受灾群众需要,输入社会工作元素,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专业方法、专业知识改造、更新社区工作,使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发展成为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过程。 处理好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的目的是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这种专业化服务其实质是一种为人服务,其服务过程是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过程。要实现专业化介入的目的必须从利用非专业化的介入方式开始。社会工作者要从灾民当前最现实、最急需、最迫切的需求出发,有时需要从最不专业的家务劳动出发,逐步介入受灾群众生活,从而拉近自身与受灾群众之间的距离,消除二者之间的陌生感、距离感。只有当社会工作者的真诚、真心与真情让受灾群众接受并被感动之后,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才能逐步介入。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必须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非专业化是手段,专业化是目的。二是沟通与交往实现的主要方式是语言,必须注意用百姓常用、质朴和喜闻乐见的语言进行沟通与交流。同时,为弥补语言不足,必要时要有帮助受灾群众的实际行动,即使是非常不专业的体力劳动。 介入后:可持续发展是关键 灾害是暂时的,但社会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的存在却是长远的。因此,社会工作介入灾后重建面对的问题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要实现“三化”:一是本地化。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型的工作方式与思维模式,只有当这种外在的工作方式与思维模式真正内化为当地人的价值选择与工作路径,社会工作才可能持续发展。二是制度化。社会工作要在灾区实现可持续,除要抓紧培养专业人员外,还必须实现制度化。社会工作制度化的关键是机构、编制与投入的制度化。只有解决了这三方面制度化问题,才能使流动的、变换的专业人员找到自己稳定的工作岗位,解决后顾之忧。三是社会化。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落实社会政策、传输社会服务的制度安排,要保持其长久生命力,仅仅依靠其自身专业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专业社会工作者与志愿服务队伍良性互动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广泛支持与重视社会工作的氛围。解决社会化问题的根本是要建立一种社会化的评估机制。要把社会工作对象认不认可、满不满意作为评价社会工作制度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面向社会工作对象的评价机制,使社会工作真正深入公民生活、得到公民认可,从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副司长 柳 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