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F- B$ v! R ?$ p* V) O 为什么反家暴立法如此重要?因为这首先意味着公权力必须介入和干预发生于私领域的暴力,打老婆孩子不再是“家务事”。同时,就常识和法律惩戒的效果来看,法律制裁可以避免小偷、杀人犯成为惯犯,而对于许多受暴妇女而言,家暴是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事,那么,有了法律依据,警察出警、法院提告,对首次发生暴力就要“零容忍”,如此,大可避免更多像李彦那样的悲剧。 5 a/ M8 r9 U1 g8 x 5 z5 a- B+ q/ x2 a) {" u 而在实践中,对于家暴受害者妇女的支援,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许多受害妇女有许多顾虑,伤痕累累之下也不愿出来指证施暴者。“丈夫会不会被抓走?孩子能否承受没有父亲?经济来源怎么办?”这些都会让女性在求助过程中出现反复。这就有赖于一切从受害者出发,以妇女为中心的反家暴思路,充分考虑受害妇女的感受和需求。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反家庭暴力市区庇护中心成立3年,使用率并不高,长期处于“空巢”状态,有的庇护所能提供的仅是一个房间、一张床。上班怎么办?孩子上哪儿玩?权宜之计无法解决家暴受害者的长期困境。* i. M0 Y; I5 O- U2 w' b2 N
/ f' y3 M3 H6 g7 o1 E5 ` 说到底,家庭暴力是基于性别的暴力——— 受害者以女性居多。施暴者通常有各种理由:在单位工作压力大,回家找人发泄;或者妻子爱唠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之类。可是,家庭暴力的重点并不是研究受害者为什么挨打,而是要问男性从对妻子施暴的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其实想想也很简单,为什么男人争执之下不会对别的女人动手、不会对自己的女上司动手(星爷的一句台词“我不打女人”)——— 因为他并不用去控制那些女人。暴力意味着控制,通过控制妻子在家里获得地位。 5 i4 @. u! u* J0 w) K7 S X0 x( N4 s; D( V, Z
试想,假如有这样一位妻子,她不惧怕男人,因为她体魄强健,她挣得比男人多,她无畏离婚后那些关于单身女人的风言风语;假如我们的社保体系,能覆盖那些走出暴力家庭,独自拉扯孩子的女人;假如我们的医生,发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女人后能及时联系警察、社工,假如我们的法官,能在第一时间向施暴者发出“人身隔离令”,反家暴应该不至于那么难吧。8 a# |6 p# |! r7 n! q" z"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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