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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暮天音 于 2013-4-1 09:1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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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31日08:18 来源:工人日报
% d; A" K' q/ J5 u, V 专家估计,广东现有失独家庭已达7万至8万户。首批失独父母已经迈入退休年龄。然而各项政策和尝试惯于走在全国前沿的广东,在针对失独老人的扶助方面目前也多限于有限的经济补助,配套养老政策和长效服务体制尚未建立。为此,部分地区正在探索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或为破解失独老人养老难题带来新的路径。( G7 t" f$ f0 d9 J% X
$ I# d4 d0 F- W3 q 建立失独养老院呼声高涨4 O+ q7 b8 ~* \9 G) ^8 g( }
8 B* f _- H% a) @. Y “强烈要求政府建立失独养老院。一般的老人院,没有儿女的担保,我们进不去。哪怕去了,在里面看到其他老人有儿有女看望,自己孤独终老,精神上也是折磨。”深圳张女士今年43岁,17岁的独生儿子于2011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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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 V5 d) j0 \ “有困难的时候,我会去找政府的。但目前,我还没什么困难。主要是担心退休后太孤独。”广州“莲花妈”47岁,去年4月,20岁的女儿病逝。她很快要迈进退休年龄。& q$ L7 l# y. b# O, B( C3 o1 _! Z( p
+ d: X* w9 |6 s' M “儿子去世后,妻子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不仅出现月经不调、卵巢早退等一系列妇科病,身体也很虚弱,单是看病已花了十几万元。我们最担心退休以后生病没人照顾。”50岁的佛山邱先生,妻子42岁,唯一的儿子在三年前意外身亡后,由于伤心过度身体状况严重下滑。医院几乎成了他们的第二个家。* C5 H W4 I% m" H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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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实施了30多年,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已步入晚年。对于不幸失去唯一的独生儿女而又无力再次生育或领养,被称为“失独者”的群体,由于失去唯一的孩子,家庭养老已不可能,若缺乏针对性的养老政策帮扶,“安度晚年”很可能成为他们遥不可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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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3 `3 K* ~+ H6 ]& Z0 i' y# V 在“失独港湾”、“圆梦港湾”等失独者的QQ群中,他们谈论最多的话题是对过去的悲伤和对未来的忧虑。“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同时也失去了生命的传承,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失去了精神寄托,失去了最基本的赡养保障。”不少失独父母表示。4 {5 Q w1 n2 k N6 J. \4 J8 T
3 d: w( R6 R( I' e! H 有数据显示,广东目前登记在册失独家庭有36000多户,由于不少失独父母不愿意主动登记,有专家估计,广东现有的失独家庭已达到7至8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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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失独父母已迈入退休年龄,单是广州,女方49岁以上的失独者有2070多人。尽管国家早在2001年出台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然而在全国各地区,包括政策常常走在前面的广东,针对失独老人的扶助仅限于有限的经济补助上。“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对失独家庭的救助办法。”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骆文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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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扶助政策存 “ 盲点 ”0 ^7 r$ C6 A4 m1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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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08年颁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者家庭可领取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除此之外,在各大城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扶助失独家庭。中山市和深圳市福田区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额明显高于很多地区。# x' \* ~. [$ y*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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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扶助金800元,直至亡故为止。深圳市福田区拟定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到750元不等的“特别资金扶助”,夫妻合计每月1200元至15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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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扶助金额与珠三角其他市相比明显过低。广州规定,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或者单亲家庭中男方或女方年满49周岁时,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在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时,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直至受扶助人亡故为止。' ]: \4 Z5 I3 f2 d2 m% W,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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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各地对失独者的扶助政策大多数由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统筹。事实上,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并非仅仅是计生问题。然而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和计生委了解到,除了以上的经济扶助外,广东省暂时没有专门针对失独老人的养老等扶助政策,精神关怀方面更是空白。无论是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是社工们的精神关怀,与“三无”老人、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相比,失独老人似乎总是政策的“盲点”,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7 w0 j2 m0 \- U- u%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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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一项题为“社会应该怎么救助失独者”的网络调查显示,670名参与者中,近八成人认为应推行政府主导的失独者家庭社会保障机制,六成人认为应放宽对失独者的领养条件,近五成人认为应提高对失独者的养老保险投入,近四成人认为应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心理救助。记者采访发现,广东大多数失独者可以依靠退休金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但是生病、养老、精神上的孤独成了他们最大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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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n# w0 f% \8 ]4 K$ i 政府购买服务是个起点, e D' W: I! v0 o; H(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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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标准,由政府供养。而政府对“三无”老人的救助政策目前主要有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安置。但有专家认为,“三无”老人和失独老人有着很大区别,“三无”老人是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失独老人曾经有过幸福的亲情回忆,但这种亲情却因阴阳两隔而难以挽回,因此对于不少失独老人来说,除了生活来源外,精神上的孤独成了他们的重要“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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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社工服务正给失独老人的精神关怀带来了一丝希望。据了解,2010年年末,广州市开始推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工机构承接提供服务。现在广州市共有130多个这样的中心,每个中心平均有20位社工。各个中心已经把失独老人和空巢老人一样纳入服务对象,并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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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5 w% j; s( R( R" M& R+ s 据海珠区沙园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介绍,日常工作中,社工会对社区转介的“失独”家庭档案,实行个案跟踪,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发动附近中学生、社区青年义工队等社会力量开展“亲情牵手”等活动,与“失独”家庭结对子,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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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去年10月开始开展义工与失独老人点对点的服务,通过义工协助社工,为街道所在的29位失独老人提供定期生活照顾服务和心理疏导等。“尽管由于义工的更新换代较快,有时难以对失独长者进行深入的心理扶助,一些失独长者对我们还存在排斥心理。但是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可以比较直接为失独长者提供服务的组织,可以作为一种积极的尝试。”一名何姓社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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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u& @7 `# H; D7 ^ 今年广东“两会”,不少代表和委员都把目光聚焦于健全失独家庭的扶助机制。来自华南理工大学的教授陈砺委员说:“2011年我们承接了致公党广东省委会调研课题"关于为建设幸福广东而建立城市社区养老新体系的建议",对广东省养老问题进行了较广泛的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开始关注失独老人的问题。”谈到目前政府针对失独者的保障,他认为广州对这类家庭每个月150元的补助金额过低,“日均一个盒饭都买不到,实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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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少与会代表提出,提高养老的经济补助,仅仅是解决养老问题最基本的一小步。真正的社会养老问题的解决,则必须调度社会服务来解决养老的经济、医疗、出行、居家、临终等综合问题,这才是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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