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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13年桂城本土社工督导人才培育计划期末答辩办法的通知(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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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桂城督导培育 于 2014-3-19 16:25 编辑

关于2013年桂城本土社工督导人才培育计划
期末答辩办法的通知



    为考察2013年督导计划学员过去一年的学习状况,展示学员的学习成果,根据学员期末考核办法的安排,结合督导计划学员的实际情况,现对期末作业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答辩对象
    桂城督导班全体学员
二、答辩时间、地点
    2014年4月3日  创益中心两仪公社
    (具体时间安排见答辩安排)
三、答辩考官构成
    “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  代表
    佛山市清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代表
    香港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   桂城督导导师(2人)
四、答辩形式和内容
    答辩采取小组展示+答辩考官提问形式。
    小组展示:每个小组在10分钟内呈现小组的期末作业。各小组可自行决定上台学员、人数及呈现形式,小组需在展示与工作人员确定好展示内容和形式。
    考官提问: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三名学员需全部上台接受答辩考官提问。答辩考官将根据学员展示内容自由提问,提问环节限时5分钟。
五、答辩相关安排
    1、组别及时间
    答辩顺序依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时间分上下午进行。(抽签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
第1-6号小组答辩(上午)
序号
面试时间
答辩小组编号
1
9:30-9:45
1
2
9:50-10:05
2
3
10:10-10:25
3
4
10:30-10:45
4
休息十分钟
5
10:55-11:10
5
6
11:15-11:30
6
第7-11号小组答辩(下午)
7
14:00-14:15
7
8
14:20-14:35
8
9
14:40-14:55
9
10
15:00-15:15
10
11
15:20-15:35
11
    2、答辩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1::答辩须知。
七、注意事项
    1、答辩人员不得随意与导师私下联系、接触,违者将取消答辩资格及学员资格。
    2、各小组未出席答辩学员,期末答辩分数将不予以记录。
    3、参加答辩学员不得请假,如需调整时间,可与其他小组协调更改时间,并报主办方备案。
    4、如对答辩安排有疑问或有异议的话,请于3月30日下班前告知佛山市清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佛山市清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人:郑翔进      联系电话:0757-89980175)



附件1:答辩安排须知
1、答辩当天评委需提前30分钟入场,各答辩小组需提前30分钟签到。
2、答辩分为小组答辩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需参加完两个环节后方可离开。
3、答辩期间,答辩学员需采用普通话作答,并吐字清晰。
4、答辩现场备答辩小组在备考室候场,由工作人员通知后方可进场。
5、学员答辩所用材料需提前发送拷贝给项目工作人员,避免活动现场未能播放,影响答辩。
6、答辩现场,其他小组可以做为旁听人员,但请尊重他人成果,不谈论、不评价或随意打算别人回答或扰乱别人。
7、答辩采用小组形式进行,考官打分采用百分制进行,乘以相关比例后所得分数为该小组学员的期末答辩分数。
8、每小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在10分钟内完成期末作业内容介绍。考官拥有5分钟的提问时间。
9、由工作人员计时,并在倒数1分钟、30秒提醒。时间到请停止答辩,避免影响后续学员。
10、上一小组答辩结束到下一小组答辩之前,导师请根据小组表现实时打分,最后由工作人员回收做总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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