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桂城督导培育 于 2014-8-6 19:12 编辑 ) n! v% ?- ^9 b
* E8 o' r% C) F* z" I; ~' d供求理论视角下的社工工资问题 & V5 ^( K( N! M" v
文/香港督导顾问 谭文兴 ' l: F5 x! A) Y7 V' D" M4 y
现时社工工资是在2012年制定。两年后深圳邻近地区以至全国社工需求增加,犹其对有几年工作经验的“资深”社工求才若渴,在供应不变,需求增加的情况下,自然需要更高工资请人。已取得服务合约的机构,为了确保流失率不标升,唯有费尽心机留人。这些开支不一定花在有形的金钱工资,也可能反映在员工福利、对产出降低要求。资源没变的情况下,自然影响服务质素。 如此看来增加工是必然的选择吗? 首先要补回因通涨使实质工资的购买力下降的差额,这点大家应该没有异议。 接着是为了增取更优质人才所需要增加的工资。在需求不断增加,供应没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资深”社工不是一天练成啊!)机构需要用更高工资聘请工作表现一般,甚至表现差劲的社工,以满足已投得的合约的人力及评分要求。由于质和量都下降,少数边缘机构甚至会挺而走险,虚报服务情况,以满足合约要求。 对于有心有热情有能力,认真工作的机构和社工,发现在这边因为表现差劲的人,竟然被另一机构聘请,继续“危害业界”,深感无奈。而雪上加霜的是,民政部门要满足由中央派下来的民非企指标,又要照顾地方利益和权力平衡,结果是优秀机构不单没有因做得好而得到更多合约,反而被没有表现的新机构所取代。早前广州一家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就是一例,另外又听到有机构以每年35万的价格取得50万一年的社区中心合约,更使人担心服务质素和人才流失问题越见严重。 民政局在不改变需求的情况下,又不愿大幅提升工资(资助额),惟有大量的供应工人数量,让更多人考取社工证。要确保增加供应,考获社工证的门坎就要降低,结果让机构聘请了工作能力不足的人做社工,最终出现”劣币驱走良币”的情况,真正有能力的社工,不甘心沦为廉价工人,离开社会服务行业。 另一方面,地方基层政府官员对小机构也上下其手。 名义上帮助本土就业,实际上安排自己人担任中心的项目助理、财务等命脉职位。有些较好的党政机关,会刻意安排一些活动,让社工去营办,其实也是想帮社工发展,只是社工缺乏经验,人家给一张好牌也不懂得接。少数街道、工会、妇联、团委等党政机关,只是挂个牌在中心,平日甚少关顾支持中心工作,但就经常要求中心协助举办活动,而这种协助,往往只是提供体力劳动工作,帮忙购买物资等等锁碎事情,对社工来说,不能不做,也算是简单任务,这样也占用了社工的专业工作时间。对于把社工只当是工作来看的员工,这类任务是求之不得,又不用自己花脑筋去想,完成任务就可以,又可以为自己的前途打好基础,可乐而不为?社工机构慢慢就发现根本管不了员工,因为机构根本无法提供高工资、有前途、可以满足使命的工作环境。 结果是,没有经验的社工以为自己做了社工的工作,有社工专业训练的社工觉得自己永远做不到社工工作,中心服务仍是以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为中心,达不到用民间力量的方针。与《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深府办〔2011〕111号,针对服务服务设施布局不合理、服务水平不高、资源整合效果不好,成本居高不下、社区服务机构不发达,服务队伍专业水平不高,服务产品种类不多等问题,无法针对性地解决。 对症下药的做法,应是调节社工的供求,一方面按着大专院校的社工专业训练规模和能力,计算社工毕业生的供应,并免去部分合资格院校的社工毕业生参加社工证考试,让这些有正式训练的毕业生能尽早投入市场,另一方面减慢社工服务单位的增加,让社工能有更好的发展。 此外,由社工局直接管理社工服务中心,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只是合作伙伴,改善社工机构被多头领导,以致无法健康成长的情况。另外,开放让一些机构自资开办服务,让这些机构自行找赞助人或私人募捐,长远上建立公募机制,也可以让社工行业自由发展,最终能吸引人才回流,改善工资和质素的问题。 ; @4 R7 C I; R- |5 h' Q5 D B+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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