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125|回复: 0

[时评] 社工职业化有助于社工专业毕业生人尽其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6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社会学报
! ~3 y7 {& \& `3 g& c+ W# s$ j" ~5 R$ T( M0 ^
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学生能到哪些领域、哪些机构、哪些岗位工作,这是许多社会工作教育和专业发展人士以及学生和家长所关心的。
, }7 B8 W. k5 ?( |在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由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历史比较长,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程度比较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服务的职能已从政府中分离出来,有较发达的第三部门,同时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相关的机构和岗位比较多,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学生可以到政府机关及政府办的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行政方面的工作,也可以到非营利的社会服务机构从事机构管理或前线服务,还可以申请牌照自行执业提供收费服务。总之,学生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 L0 n1 V; ?# n, I4 i8 [4 i+ p在我国内地,由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历史比较短,社会福利服务还没有职业化,社会工作职业和岗位还没有从政府以及人民团体(如工会、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的行政性工作中完全分离出来,所以,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的求职目标不是十分清晰。但是,由于社会工作是服务于人的专业,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社会工作专业的用武之地,所以,目前我国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的就业去向也十分广泛。据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对80多所高等院校2001至2002年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去向的调查显示:有92%的院校有毕业学生去党政机关工作,其中既包括一般的行政工作,也包括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如老人与儿童福利、残疾人事业、贫困儿童救助)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而后者基本上属于社会工作的范畴;有83%的院校有毕业学生到企业单位,其中一部分去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75%的院校有毕业学生去事业单位工作,其中一部分去了这些单位的人事、工会、调查研究等部门工作;还有27%和18%的院校有毕业学生在国内或到国外继续学习深造。* c1 j8 b; W) C9 ?
另据北京地区一所高校对以往9届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去向的统计显示:在560名毕业生中,到党政机关部门工作的共191名,占34%;到企业工作的共64名,占11%;到学校和科研机构工作的77名,占14%;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72名,占13%;读研究生或出国进修的93名,占17%;参军的9名,占2%。
" h( Y5 z. Y; \0 _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在社会工作尚未实现职业化的情况下,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主要去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去工作,虽然他们的具体工作岗位是多样化的,但基本上从事的是与执行政策、职工福利与发展以及对困难群体的经济和心理支持相关的工作。
" W8 ~9 [/ \" A) v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政府部门原来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正在由各种社会服务机构承担。由于用人制度的变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除了主要到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外,有的也到受政府资助的民办机构从事社区发展和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 e5 U) T; T* m$ U) m0 _0 G1 D
由于各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的水平不同,所以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异。在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上海市,已经有了职业化的司法社会工作者、医疗社会工作者、学校社会工作者队伍,毕业学生到与专业相关机构和岗位工作的机会就比较多。例如,上海一所高校,其将近1/3的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学生充实到司法社会工作者队伍中,可以说,这种就业状况对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当然,在社会工作职业化水平比较低的其他一些地方,毕业学生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机会相对比较少,许多毕业学生只能到一些与所学专业关系不大的机构和岗位工作,事实上存在一定的人才浪费现象。5 ^. ^. b  n$ s
社会工作专业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的社会工作职业体系尚未建立,用人制度方面还有一些障碍,所以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未能做到人尽其才。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2-28 10:00 , Processed in 0.041083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