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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男子性侵3岁女儿嫁祸11岁儿子 被判18年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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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台湾网11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新北市一名39岁陈姓男子因为涉嫌对年仅3岁的女儿多次性侵,还把罪推到11岁大儿子的身上,被法院重判18年有期徒刑,将于13日入狱。但12日上午他却被母亲发现烧炭陈尸在住处,留下的遗书中控诉遭到前妻陷害、判决不公,还表达了对于儿女的关爱。

    检警调查,陈男涉嫌从2008年起多次在家中性侵就读幼儿园的女儿,还威胁她谎称是11岁哥哥或幼儿园同学做的。后来陈妻察觉不对劲,多次追问下,才从女儿口中问出伸出狼爪的竟然是自己的丈夫,气得她赶紧报警并申请离婚,带着一对儿女离开。

    但法院审理时,陈男矢口否认性侵犯行,辩称是妻子教女儿栽赃他,然而法官认定相关证据皆指向他,日前就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决18年有期徒刑,并且须赔偿妻女200万元新台币,将自13日起入监服刑。

    没想到就在入狱前一天早上,陈男的母亲到住处找他最后一次一起用餐时,竟发现他已经烧炭身亡,还留下一封遗书,内容控诉遭到前妻陷害,被冠上性侵女儿的罪名,连儿女的监护权都丧失。警方勘验现场后,发现没有外力入侵的迹象,但陈男是畏罪自杀还是以死明志,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厘清。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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