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性的聋人节日。1957年,世界聋人联合会根据欧洲各国聋人组织的倡议,决定1958年9月28日为第一个国际聋人节,并规定以后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为国际聋人节。 2 D, g I$ A- @3 i& }; ` , }0 I V) j- L& f4 o) w; d. ] 195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国家体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聋哑人福利会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通 知,要求各地庆祝这一节日。每年此日,中国各地都为当地聋人组织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如聋人文艺演出、书画展览,以及球类、棋类、田径等体育比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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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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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 f) n3 j5 V. y; J; F1 P7 w. j 3 H- ~7 u. y C( D: s4 k: X! [ 1991年5月19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全国助残日",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动的助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