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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社工两次伪造证明书讹称受助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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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中年社会福利署医务社工忘记跟进两名受监护令监管人士工作,企图瞒天过海,两次伪造证明书向署方讹称两名受助人死亡,昨日被判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令,高过原报告建议的一百六十小时。裁判官指出判决是要反映案情严重性。社署表示,涉案社工已调职,正研究是否需要纪律处分,两名受助人已重开档案,由其它员工跟进。  四十四岁的被告潘汉明衣著一身黑色,在庭上一直低著头,案发的时候他是一名社署派驻九龙医院的医务社工,早前承认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罗德泉表示,因案情严重,将报告建议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改判至上限的二百四十小时。因判刑要反映案件严重性,因此不采纳原报告建议。
  案情严重改判上限
  潘汉明通过代表律师求情称,对自己愚蠢行为感到羞愧和懊悔,明白对社署形象有影响,并向受助者家人及社署道歉。心理医生报告还表示,事发后被告曾有严重抑郁和自杀倾向。被告的工作繁重,要处理二十至三十个个案,从来没有投诉工作过量。但他又不会纾缓压力,终因一时愚蠢而犯案,但当中未涉及金钱得益。被告说,愿意接受情绪疏导和处理压力的辅导。
  社署表示,涉案员工已调职,会进一步研究判词,考虑是否对其做出纪律处分。至于两名受助人,社署已经重开档案,由其它员工跟进。
  案情透露,被告零四年七月接手处理妇人麦顺好的监护令,同年九月,监委会指示被告须于三年后即零七年九月前,为麦妇安排一个遗产委员会。但至零七年八月,距申请「死线」前一个月,被告惊觉忘了向高院提交文件,便故作聪明向监委会提交虚假的《处理尸体命令证明书》,声称麦妇已死,其实她仍在九龙医院留医。零八年八月麦妇出院,被告偷偷安排麦妇入住土瓜湾一安老院,但因麦妇被指「死亡」而伤残津贴已取消,户口结余在一年后用尽,被告遂决定用自己金钱每月缴付麦妇的往院费用。
  替事主支付往院费
  另一名监护对象为男子麦伟赐,被告自零六年十一月接手跟进,并须在三年内向监护委员会提交麦伟赐在九龙医院做手术的进度报告。但在零九年十一月,期限前几天,被告才发现忘记跟进,所以重施故技,向监护委员会讹称麦伟赐已死。监护委员会后来通知麦赐伟家人「讣闻」,其家人深感怀疑而举报,被告上司调查后始知被告失职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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