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又 发表于 2010-9-4 20:46

个案案例

个案工作
预估

2010年07月11日中午            一楼会议室

在观察范佳慧与他人互动并与她初次接触后,初步得出以下结论:她患有小儿麻痹症,右手、右腿留有残疾。个人卫生很差。

存在严重的智力障碍,攻击性较强,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自私,不容许别人动她已经占有的东西。好动,自言自语或指责别人。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他显得很礼貌,对于我们工作者都能以哥哥姐姐相称。

据其他孩子说,他只惧怕一个叫“小宋”的护理员,而对于其他人她显得特别不听话。

对于以上内容,我初步设想尽快安排时间,与护理员“小宋”面谈一次,以了解范佳慧的一些基本资料和一些心理方面外显的问题。之后,在确定是否介入。

与护理员“小宋”会谈的问题设计

1.
工作者自我介绍并表明来意。

2.
了解护理员的个人基本情况。

3.
了解护理员的工作态度及对工作所秉持的基本价值观念。

4.
了解范佳慧的背景资料。

5.
请护理员尽可能详尽地介绍护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
提前约定时间、地点,会谈时长控制在一个小时之内。

7.
工作者个人避免对护理员和范佳慧进行评价,保持价值中立。





2010.07.11.晚


会谈记录

会谈对象:小宋(范佳慧的护理员 ) 时间:2010.07.12 10:20---10:50
地点:护理员办公室

会宁县福利院工作人员小宋是这里的专职护理员之一。

对于会理对象的照顾,她只能从生活照顾出发,融入一定的个人情感,把它当做一份工作来做。对于工作的性质以及福利院“以人为本”的工作宗旨,他并没有什么认识。

对于范佳慧的日常护理是大致每周一次的衣物换洗,在夏季两三天一次的洗头、洗脚等工作。所有的护理工作都是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其余时间基本上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

在小松看来,范佳慧是个残疾而且令人心烦的孩子,在福利院院民中,范佳慧也是最“差”的一个。“差”是说范佳慧的行为表现极其反常。

据小宋介绍,范佳慧是在09年6月份,由会宁县110民警拾得,之后送进福利院的。初来时,范佳慧操湖南或四川口音,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还背得出几首唐诗。表面上,他也能说得出几句很正常的话语,但实际上她脑子里是一片空白的。生活上,她吃饭不知饥饱,感觉不到外界冷暖,大小便失禁。可能是由于智力缺陷吧,小宋说范佳慧在大便之后,经常是把粪便抹得到处都是,有时甚至是吞食。

经过一年多的福利院生活,她在生活上有了很大进步。现在,大小便失禁的情况已有明显的改善,失禁的频率降低,正常时,在别人的提醒下,她能自己做好。但是由于她的孤僻和坏脾气没有什么改变,因此她不合群。

摘要
护理员小宋,现年38岁,家住会宁县城,市民政局职工家属,现受聘于会宁县福利院,主要负责几名残障儿童的护理工作。她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但常年在福利院的工作,使得她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她的文化层次较低,对于这些特殊人群的心理问题没有太多关注。

范佳慧是她的护理对象之一。在她眼里,范佳慧是个残疾人,没有心志,而且还时常给她带来麻烦。她认为,范佳慧是所有福利院孩子中最差的一个:生活不能自理,行为怪异令人难以置信;说话颠三倒四,令人哭笑不得;吃饭不知饥饱,穿衣不知冷暖。

当问到范佳慧最需要的东西时,小宋回答是:“缺少关爱”。

评估:

      会谈基本上是成功的,得到了一些重要信息。范佳慧的问题远远超出我的估计,一时间难以确定是否应该介入。

介入计划
一.多方面收集资料

(一)
与护理员进行两道三次谈话。

(二)
通过社团向院方申请范佳慧的档案资料。

(三)
同范佳慧的舍友会谈一次。

(四)
以聊天的方式向院民提及范佳慧,观察反应。

二.寻求大二学长帮助,整个工作过程督导进行。

三.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工作者强制介入。先从帮她洗头、洗脚等实际行动开始,真诚相待,最大限度给予关爱,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评估:

对于这样的特殊儿童,工作的开展有很大难度。但我始终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她初步表现出来的诸如自私、攻击心理、占有欲强等问题,可以通过关爱的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技巧来解决。因为,在心理上她的问题也是正常孩子有的问题。

由于工作对象、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以及工作时间的限制,等待范佳慧火啊和其他人主动求助显然是不可能的。为此,以提供较为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为出发点,强制介入是可行的。


工作计划
一.案主基本资料

姓名:范佳慧性别:女年龄:生理年龄约13岁,智力年龄估计在5岁左右

居住地:会宁县福利院入院时间:2009.06
二.按住的主要问题

(一)
生理问题

1.
患小儿麻痹,右臂及右腿留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2.
患有脑瘫,基本没有记忆力。

(二)
心理问题

1.
自私、占有欲强。

2.
排斥他人,有很强的攻击性。

3.
有较为严重的行为偏差。

4.
好动,难以集中注意力。

5.
性格孤僻,独来独往。脾气很坏。

6.
不能表达自己,说话语无伦次。

三.工作目标及方法

总体来说,给予案主最大限度的关爱,使她能够在福利院正常的生活。

(一)
引导案主积极参加小组活动,以期使她能够首先接纳别人。再有条件的时候,引导福利院的孩子接纳范佳慧。

(二)
与护理院合作,培养她的生活自理能力。

(三)
在小组活动中,鼓励案主表达。

(四)
教案主绘画、唱歌、跳舞,让她感受快乐,唤醒她沉睡的心灵,以期其行为有所改变。

(五)
在实践活动结束之后,与兰州“惠灵”联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六)
与护理员保持联系,了解案主近况。



2010.07.12
工作过程及实施摘要
7月13日

白天案主与其他小孩一起参加我们的活动。她总是分不清书的正反。他只要
拿着书就能稍微安静点儿。但同时,一旦书到了她的手里,就是占有了,不容许别人动,也不回归还。在我的多次劝导下,他还是肯听话的。

晚间,我情袁媛(工作者之一)帮忙,第二次为她洗头、洗脚。这一次,她很配合,洗完之后,我们和她待了一会儿,和她说话,逗她开心,她,笑得很灿烂。



评估:

   把案主纳入我们的小组活动当中,开始她很不适应,但一天下来,她还是积极地融入小组,效果不错。

我和案主之间,关系良好,她对我的接纳很快。对于她,语言的作用是有限的,工作的重点还是应该放在关爱的注入方式上,让她在内心深处感受到这种关爱。


7月15日
案主今天的表现糟糕透顶!

早晨十点后,我们安排组员到楼下活动,案主非要看书不肯下楼。我和其他三名工作者的劝说没有丝毫作用。后来,她又借口说鞋子太破不能穿而不肯听话。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向护理员求助。范佳慧一听到护理员喊她的名字,便立即停止了哭闹,赶紧穿鞋。最后,她被护理员带走,我也无能为力让案主参加接下来的活动了。


评估:    由于我自身工作技巧的缺乏,致使在面对案主的反常行为时无能为力。表面上看来,前两天的工作对她并没有什么作用,反而是案主变本加厉地延续她的失范行为。实质上,他今天的表现是正常的,因为她没有什么记忆力。
对于这个特殊的案主来说,我目前掌握的几种个案工作治疗模式的方发,显然是不适用的。我个人认为,对她的工作依然是以关爱为主,适当引导,对她的失范行为的改变是不能抱太大期望的。
7月16日
今天晚间,我请求工作者樊佩帮助,第三次为案主洗头、洗脚。这次,我们主要是引导,让她自己完成。案主表现得很开心,也很努力的按照我们的引导在做。对于她来说,自己洗头显然是无法做到的,这需要很长时间的训练。相对来说自己洗脚就容易多了,在我们的引导下,他已经能独立的完成。
评估:
对于案主良好的行为表现,我们及时的肯定并鼓励。由于我与案主之间的交流,语言的作用有限,这种鼓励主要是表情、适当的肢体动作和爱抚来传递。其实,在很多时候,护理员只是单纯的护理,而忽视了对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在这方面,案主是有很大潜力的。
7月17日
在案主身上我又一次看到了希望。
在今天小组活动安排的绘画环节中,我与其他三名工作者可以引导案主,让她在小组活动的气氛中自由发挥。最后,而且是在同其他孩子一样的时间内,她完成了自己的绘画。这幅画色彩明艳,以天蓝色为主色调,很有表现力。我真的很想从中读出些什么,但我实在无能为力。
下午,在我拉着她在院子里散步的时候,第一次听到了她的歌声,她唱的《小燕子》,好听极了,对我来说这声音犹如天籁,是我期待已久的改变。除此之外,他还能唱出我们前几天排练过的歌曲。很欣慰,因为这说明,她不像护理员描述的那样低能。
一天下来,他一直很精神,笑得很灿烂。
评估:
从今天案主的表现来看,他至少在绘画、唱歌方面是有潜能的,只是因为没能正确的引导,致使她被长久的压抑着。
在此之前,我也试图教她唱歌,但是她始终没有开过口。也由此可见,那种机械的引导方式不适合她。而在福利院的生活,对于她的成长也是极为不利的。
对她的引导,我想,首先是要让她保持好的心情,在她开心的时候,问她一些问题或是引导其行为,或许会有些效果。
7月20日



这几天,案主的情绪比较稳定,而且变的听话了。听话是说她基本能够明白我用语言传递的信息。和她在一起还有一个叫圆圆的小男孩,也存在比较严重的智力障碍。当我要求他看好圆圆时,她会用我平时对他说话的口气让圆圆乖乖的坐这看书。

   今天下午的汇报演出中,在音乐的刺激和表演者的引导下,她跳舞了,很有节奏感。她的表演得到了全场的热烈欢迎。

评估:

   在我看来,案主真的进步了,我的工作在她的行为改变上有了效果。二案主在下午的精彩表演更让我相信他的潜能。在智力上她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但同时,在这一阶段的引导中,没有让她跳舞,这是个错误。我只看到了她身体上的残疾,而忽视了她内心深处渴望进步的思想。我没有准确的评估案主的能力,而把大多精力集中于问题的发现。

阶段评估:

   按计划对案主的个案工作第一阶段结束了。从总体上说十多天的引导是有效的。通过引导,鼓励和关爱的注入,她在许多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变。他与福利院其他孩子的接纳与被接纳的过程已经开始了。她知道尊重别人,攻击性也不想向以前那么明显。在工作者的引导下,她能静静的坐着看一本书长达一小时之久。现在,她至少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想要什么,想去干什么等等。

   从专业角度讲,整个工作过程并不符合个案工作要求。然而,这是现实工作的必然要求。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环境里生活的特殊的案主,泊来的个案工作理论并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作为模拟社工,这是我在这一阶段工作中最大的困惑。由此看来,我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很弱,急需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

社工哥哥 发表于 2010-9-5 09:59

很完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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