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e 发表于 2009-7-23 17:30

中国残疾人分类标准

 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

  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 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 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 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 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 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

  一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 见表1-1。

  ⒈盲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自: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⒉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表1-1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级别好眼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0.05--0.02,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0.1--0.05

  二级低视力<0.3~0.1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二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a.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

  b.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

  c.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表1-2)。

  ⒈聋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⒉重听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⒊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级

  表1-2听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级别听力损失程度

  聋一级聋≥91dB

  二级聋90-71dB

  重听一级重听70-56dB

  二级重听55-41dB

  注:1.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

  2.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均失轻的一耳为准。

  3.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三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

  为了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精神发育迟滞协会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 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 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

  三级智力残疾

  (中度) 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作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

  (轻度) 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注:智力商数(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所测量得到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即:IQ-智龄/实际年龄×100,不同的智力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四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

  ①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

  ②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③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④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级 a. 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b.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c.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级 a.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b.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c.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级 a.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b.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c. 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级 a.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b.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c.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d.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e.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外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3)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4) 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五 精神残疾 : 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残疾包括:

  ①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

  ②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

  ③精神分裂症;

  ④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10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残疾的登记:

  一级(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3个或3个以上问题被评为"2分"的。

  二级(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级(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级(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或2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以下情况不属于精神残疾范围:

  1) 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

  2) 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个提均被评为"0分"的。

  注:由于对《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的使用,需要专业的精神病医生来操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或误会,这里不公布《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请原谅!

  残疾是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付出的代价---残疾人不是废物,是社会有功之臣,残疾人事业是光明的事业

  现在有很多人歧视残疾人,说他们是社会的拖累,废物之类。其实我想说,大多数残疾人,特别是因为各种事故致残的残疾人,不但不是废物,而且是社会的有功之臣

  残疾人的残疾是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付出的代价。

  没有先天弱智、先天畸形,人类又怎么会懂得优生和近亲何以不能婚配呢?

  没有对各种疾病的患者的研究,人类又怎么能研究这种疾病从而发明预防疾病的办法呢?

  没有医疗事故和药物致盲致聋,人类又怎么会懂得针不能乱打,药不能乱吃,怎么会建立药物说明书制度呢?

  没有交通事故引起的残疾,人类又怎么会研究出在十字路口装红绿灯,禁止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等交通规则?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呢?

  残疾是在人类繁衍及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是一部分人的残疾和痛苦,换来了更多人的躯体和心智的健全,换来了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他们不但不是废物,而且是社会的功臣。想想这个事实就会明白: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平等对待残疾人,这不但是一种道德要求,一种文明的表现,也是所有人类有良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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