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5645|回复: 0

职业概况与前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7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

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

! c! q$ \, d2 w! R& M4 {
( m. o4 |) i' B* L; A# |: U9 x' w

; y! I' I9 O4 n2 n

社会工作人员,相当于政府的雇员。目前,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暴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 l! s9 K$ Y. D9 V6 ?, `. L( l

1 R7 k. \3 W5 Q* E, g: ?$ r  b" X0 ^, Y9 `8 ?; T& O
: x9 w( S4 W5 w6 @6 T

广州目前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其中,广州市市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协助青少年教育、妇女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导等领域开展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

5 w: Y! e+ l+ c$ G  ]' N" a

% V1 J( [( B5 @$ z6 G/ J! d  F; P- ]

7 {* A  U% K" t5 Z5 o' i

尽管如此,我国很多实质上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仍面临尴尬的境地,社会工作为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目前的从业者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资质认定标准在我国刚刚起步,社工的定义尚不明朗,做着社会工作的人难以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社工。

4 d( Z7 v: R) \( I" X

1 n; S, T' w9 |8 @+ ~# ?+ j- _! B0 x6 n

1 [& g) r+ i* I! R

社会急需大量社工,而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率又低得可怜,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呢?一是社会专业毕业生的最大雇主——政府将工作机会给了公务员们。二是全社会的社工意识没有形成。社会工作的学生去应聘,十有八九会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他们参加工作后,又往往被当成护理或干脆是杂工来使用。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国外需要执证),更愿意花很少的钱去找便宜的非专业劳动力。

7 h2 y/ Z/ t$ m! ]! t% |, E# P
% w6 s- E, A" F

. R+ \$ Z  x, ~0 \! G) y/ T! M- t, x5 ^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工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和专业,社工们是维系社会健康运转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犯罪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老人陪护等扶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已经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在香港,平均每1000人中就有1人是社工。


! ?% s& T; \! T/ E  Z
, l  ~, p- i: v+ M/ U% ~" w; W" U; x

* s, z. J' s0 `# y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加。可以说,社会工作者职业涉及的面极其广泛,医院内从事病人心理疏导工作的人员、司法机构处理和疏导家庭纠纷的人员等,均属于社会工作者范围。按照“大市场,小政府”的发展趋势,以及参照上海正在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由政府通过招标,聘请民间服务机构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边缘人群回归社会等),上述社会工作终究会从民政、司法、卫生等执法系统中剥离出来市场化、社会化——这都会提供大量的社会工作机会。

& |* Z0 G7 N3 |9 G0 \1 Z
1 e  L. u( r! p- ]1 u& b) |$ q
7 Y0 I- r" K$ h

8 B+ L. y6 E( E- i: S

专家预计,在未来十年内,公民将慢慢形成社工意识,而政府也将随之出台配套政策。社会工作,这个新兴的职业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统计,全国30余万工作人员中三分之一学历在大专以下。仅按上海市政府规定为全市近3000个居(村)委会配备两名就业援助员和社会救助员一项,就需要6000人。

5 d! k6 g- h. {2 \7 l

  F$ H, K' R# I! v: t" U( ~" H6 {/ ]( ?& K! Q: }
7 y  A" R' i' ~0 Q' s6 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5-6-1 18:27 , Processed in 0.040503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