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1 o# \3 G& {( l7 K9 P' ]+ [. j 
 ' \" K+ l  }( v2 T
                         督导知识之8 V7 J0 I; X3 }. N, ]/ q4 F" e社工不能作什么' O5 U6 N- E! O, y
 ; t1 C# d+ o0 k5 R  o% k
 
 / C9 o+ g0 H. E! k9 `- Y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6 O8 m1 g& b2 K5 l. Y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 o' [3 Y. g: m8 u5 ^* D6 H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 p. `6 V  M1 b) ^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 z2 i8 I5 f$ R! T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 B5 J0 Q  S( X8 z' J& J$ C  g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 o! X% q3 y! g# v1 l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
 # ~8 ~2 E) U; Y2 m- N* ^+ x& b8 i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
 : X$ Y1 @  @7 v4 ]% G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c# U2 B9 x8 U" s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 J5 P/ D% H2 z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8 O! }/ q: G+ c. }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1 i: D2 B4 p, b) i5 q0 g2 Q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 V! G& [( D: L- \! A' Z- B  t% |$ c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v, T0 d4 |& k& V, |8 R% f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D3 l0 n+ C0 S/ h2 P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