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 K- w) ]% J2 \# R2 O*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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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知识之' q* m6 F1 |9 z; F
社工不能作什么& Y8 o) Y) I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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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o$ Y" R5 P0 y) I& X1 s3 T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e+ g6 l5 {; W9 g% D) y5 a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 y+ s* o4 M( \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 X4 l* c' d3 w5 c8 R; o- j' f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 c) f/ |3 f8 q. k! r! Z+ Y, z. l) ~4 `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 t$ i7 T: R- Q) e5 n/ y, o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5 R. S a$ L8 I' o0 R. c+ I. {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7 H' ~. D" `. _, k0 h$ x8 z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 l& N ^0 \7 D+ o6 C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
. W4 f6 P9 Y- l7 P5 m7 H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
) m& b7 y7 a; D8 m ?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2 K: X1 ~0 v9 @' E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 G8 b. n3 _4 D# v0 g$ W% ]* O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 `, M" n. k8 t6 c7 ]. c$ r: \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 a# H+ Q8 l. b$ f# K6 p8 ]. o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