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 d' [! l" [, H6 ~/ R" b . W/ M/ S( h3 m# ]- ?
 
                         督导知识之8 ?( ~( s. ], g& k6 R                      社工不能作什么) X) j- |# Y2 X. K*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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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9 j: \* W- k0 P5 x( z8 Q    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 F/ L7 t8 ^8 L2 D6 q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 B/ |- p! i) v6 ^5 \$ R! K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g3 y7 ]1 ^/ v% H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 Q) ?* @0 Q, |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C$ j" y, D5 l4 X6 x8 i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 G* |0 q! n! x- G' {: ?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
 2 ]$ W. c/ b# n1 F( g( k9 v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
 7 D0 B% }( b4 u  i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6 }" n7 n6 `3 S* G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
 : S' {" ~1 l8 I8 a& |8 {1 J# Y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
 ( Q4 H) L) X  z6 [, f7 h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5 {$ g2 E' ?& \! A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5 R' R4 [4 f6 Y# s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2 T, l3 r6 `, P( v- W6 Y5 S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7 W+ v7 B9 ?. F1 s( q& P0 y$ v& E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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