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粤清流社 于 2013-12-30 09:02 编辑 * o2 F8 g( ^4 t1 W, P! ]+ G* Q
* h* w" c! u" X! ?& \/ z4 f 督导知识之
5 S' \1 o. w( J: L. e) W c. c- q ~ 社工不能作什么: E/ I+ R" K( {6 Y; U, J$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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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香港,除非注了册,否则任何人不能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也不能任职社会工作者的职位。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是有确认,同时也有期望的。
$ z: b p( Z, B! c 社会究竟要社会工作者作些甚么?对社工又存有怎样的态度?+ O, v8 k6 G) A, ?- _+ y( b
有人认为社工是「助人自助者」;要帮助人去解决问题,保护弱势的社群,防止歧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保持家庭的完整,减少不幸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6 k, @. x8 h) p' y4 [ 也有人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搅事份子」;唯恐天下不乱,专门挑动社会中不同社群间的不和与对立,为社会带来麻烦和不安定。幸好,有这样看法的人不多。
n8 L y: ]& u `4 ~+ x' }2 W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社工要提醒公众,人是生来平等的,是有尊严的,有基本的权利的。人应该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以谨慎的态度做个堂堂正正的人。/ S% |3 M' R, \
社会也授权、委托社工们去为社会做当做的事,尽当尽的责任,可惜是:资源不足够。结果是,很多情况下,社工们吃力不讨好,心有余(甚至心力耗尽!)而力不足,受委任者和接受服务者双方面的怪责和不满。
7 q; @; T; ]+ b0 P! H 但大多数的社工们仍然是尽心尽力,要建立一个更美善、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
' }! F F9 h$ @; n) r& `9 z0 X 那么,有甚么是社会工作者不能作的呢?
7 Z# h; ]! [! U6 ^$ t: o" p 社工们不能成为「救世主」。社工们是人,不是神。不能改变不愿改变自己的人。他要接受现实的限制,也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别人身上。% q0 U h7 ?7 i8 E; h+ q5 i
社工不能不顾及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他不能无穷的支付…一个「耗尽」了的社工,对己对人都无好处。0 k. ` D E# h T% E; }" }
社工不能让自己「死心」,他要找到方法,让理想的火在心中继续燃烧。他不会以「打好一份工」作为满足。3 f, J0 U8 Y* |
社工有一个禁区,就是他的专业守则,这反映了他的工作理想、价值观念,和展开服务时的原则和指引。
4 k" J) l, G0 f0 c' |5 Q8 S7 W 他会将案主的利益作为最终的考虑,不会揭露案主的私隐,尊重案主的自主权。
% g7 @, D2 k4 _. g, e7 b2 i* t 他会记得,当案主正在接受其他同业的帮助时,若无该同业的知会和案主的同意时,不会劝诱该案主接受自己的服务,而终止原有之服务。
/ F% c6 j6 Z2 V w/ X 他不会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服务对象的利益之上,更不会借着工作的关系,谋求个人的好处。" ?/ C. u! d6 }! \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所发出的专业守则指引,是所有注册社工应当熟悉,经常反思,而且切实遵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