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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东莞拟考核社工机构 “不及格”或“断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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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11-22 09:33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田玲玲 东莞社工事业刚刚起步,如何更好地发展成了当务之急。日前,国内多名专家学者、社工代表等齐聚东莞,召开了东莞社工工作发展研讨会。南都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东莞将对社工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者或将取消其次年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资格。
  社工态度好 服务成效不高
  此次研讨会还发布了《东莞市首次社会工作服务综合评估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用人单位对社工的评价方面,社工工作态度一项得分最高,而工作能力和服务成效得分最低。“东莞社工普遍年轻,工作经验缺乏。”专家们建议东莞注重培育本土督导人才。另外,目前东莞社工岗位购买统一划分薪酬比例,薪酬架构中尚无晋升和提高机制,应完善社工绩效考核制度。
  “基本合格”者需整改
  研讨会还讨论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其中《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引人注目,《办法》将公示。
  根据该《办法》,东莞将对社工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包括专业服务标准、服务成效标准、服务项目和机构管理标准等。考核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
  优秀和良好者,社工主管部门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及相关资助中给予优先资格,并给予一定奖励;“基本合格”者需由社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提出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主管部门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3-6个月;“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次年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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