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今后,在全市登记的5600余名社会工作者将陆续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G5 Z) g ~% N4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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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在本市登记的社会工作者要接受继续教育。市民政局将委托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承担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学时认定和学习管理等工作。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的方式将采取半脱产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政策与社会工作职业化》、《社会工作价值观与职业伦理》、《社会工作一般理论》、《通用社会工作方法》等。为了保证首期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示范班的教学质量,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级院校专家、教授将参与授课。 g8 J1 U' y) m-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