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流新闻眼 于 2011-3-13 21: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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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的座谈会上,来自北京、顺德、深圳等地专家和官员也就各地社会组织发展模式进行了梳理,以此增强各地发展社会组织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从而达到社会善治水平。 深圳曾是国内较早发展社会组织地区,但深圳发展NG O组织路径则是政府出资、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而在2009年,佛山顺德容桂发展NG O组织的路径却与深圳截然不同,甚至更有特色。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易松国说,深圳的社工组织主要靠政府力量来购买服务,用的是公共财政钱。易松国也是容桂社工改革方案的制度设计者。易松国说,容桂发展社会组织最大亮点就在于其广泛利用民间社会力量。据悉,目前容桂26个社区均成立福利会和慈善资金。整个容桂慈善资金总额在1亿元以上。同时,容桂并未像深圳等地采取政府主导方式,而是采取了政府引导,即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由其发展。 同时,深圳的模式主要是在重要岗位购买社工服务,如学校、医院、福利院等。而容桂则是另外模式,项目打包在一起购买服务,如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提供同样的服务。 北京社科院城市研究所所长于燕燕,介绍了北京东城区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及这种模式的利弊。而来自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宋世明则表示,顺德应该成立类似社会组织孵化器,即顺德大部制改革之后,在社会管理模式有新的创新和尝试。他甚至建议,在发展社会组织过程中,将行业协会纳入改革视野,政府赋予其相应审批权,以便更好为企业服务,从而达到社会善治状态。 思想碰撞 容桂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社会工作局局长唐天培: 更多改革是向社会放权 2009年11月,也就是顺德大部制改革后两个月,我们开始进行简政强镇的事权改革。我们是基层政府,所以更多改革是向社会放权改革,其中包括改革村居行政功能,将原有村居行政服务功能剥离,单独由新成立的市民服务中心承担,村(居)委员会重新回到社区自治功能上。 另外,我们在培育社会组织。在容桂街,有26个社区成立了福利会,2009年到2010年筹资1亿元。我们就将各个社区福利会作为购买NGO组织的服务主体,包括根据每个社区的特点,引入不同社区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去年8月,在区团委帮助下,成立10多个由老板组成的N GO组织,募集了60多万资金,向广州一家NGO组织购买服务,为那些网瘾、问题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目前,我们23个社工为10多个社区服务。同时,我们也打算再引入一些社工组织,为特定人群,提供如居家养老、社会心理干预等服务。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容桂社工改革方案设计者易松国: 深圳靠政府买服务 容桂依靠民间力量 深圳发展NGO组织和容桂不同的地方是,深圳主要靠政府力量来购买服务,用的是公共财政钱。但容桂这个地方和其他地区NGO组织发展模式不同,它不太依靠政府力量,而是更多依靠民间力量,他有很好的福利会平台,有一个多亿资金可供使用。 村(居)购买社工服务时,我们的老板是村福利会,而不是政府部门。比如,容桂青少年促进会是老板们成立的机构。其他地方社会组织模式多是以政府指导,但容桂则是“政府引导”。指导、引导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指导发挥得作用更大一些,介入得更多一些。而引导更多是创造这么一个好的环境,形成这么一个机制。容桂在这一点上是比较好的。当然,容桂领导也很有想法,依据他们的情况做了和深圳以及其他地方不同的模式出来。 同时,深圳的模式主要是在重要岗位购买社工服务,如学校、医院、福利院等。而容桂则是另外的模式,项目打包在一起购买服务,如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提供同样的服务。当然,这样也需要以社区为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顺德大部制改革方案主要设计者之一宋世明: 让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 我对容桂的青少年成长促进会的案例特别感兴趣。唐局长告诉我,资金有一半来自老板的腰包,一半来自政府支持。其实,香港很多公共服务的供给就是这种模式,社会组织出一半,政府出一半,说白了就是社会和政府合作,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另外,我想说的是,唐局长将来能不能这样,再拓展一下思路。现在,一说社会管理创新,就集中到社会组织、NGO,怎么参与到公共服务当中去,这成了话题的焦点。 据我所知,目前顺德正在尝试创造条件,让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在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如顺德的行业协会非常强大和专业,为什么不考虑将这些社会组织引进,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水平,从而形成善治的社会治理模式。 容桂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社会工作局局长唐天培: 花公共财政钱 要给市民一个交代 你谈到这个问题我们正在调研。把一些政府的职能转移给商会。刚才有一些专家提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但是如何监管好这些行业协会,不滥用权力,我们正在调研。 回到培育社工组织的话题上,我们在发展社工组织时,也遇到一些困难。如社工晋升通道问题、待遇问题。在香港,社工工资水平和公务员接近。而目前,我们的社工只有两三千元,待遇不是很高。 就培育民间组织这个问题,我想下一步政府从购买服务这一块也要做些新的尝试。如果N G O组织专业性足够高服务相当到位,群众认可,也为政府分忧做了事,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待遇自然要提高。我们目前也考虑引进深圳公益研究所第三方评估机构。而且,我们也在考虑在政府社区购买服务时,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以示透明和规范。毕竟这些钱是公共财政,要给市民一个好的交代。 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容桂社工改革方案设计者易松国: 对NGO作用认识比较模糊 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如维稳方面,地方政府愿意花大力气来解决,这其中也花了不少钱。但是,政府在购买社工服务时,却不愿意拿钱出来。这个观念要转变。政府在购买服务时,可能更多考虑政府花钱能否拉动国民总值,创造多少价值。他认为,给我钱是花钱不拉动经济。因此,政府不愿意做的,我觉得首先要转变的观念。 政府对NGO组织作用认识比较模糊。其实,在我们今天社会背景下,NGO组织更多的是作为政府的助手。政府将部分职能分担给社会组织来做,可以发挥更好社会管理的作用。另外,政府对NGO组织的控制能力还是很强的。在这一点上,我也希望政府能够充分的信任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