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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考不及格 社工机构没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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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16 21:32 编辑

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本月起,全市社工机构将面临考试。根据日前正式出台的《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社工机构考核结果将分为5个等级,“基本合格”者将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次年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资格,即社工机构将“断炊”一年。

  据介绍,东莞的社工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共有7家社工机构,相关管理办法也陆续出台。《办法》对社工机构的考核评估办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考核共分为四个标准,包括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量标准、服务成效标准、服务项目和机构管理标准。


  考核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分5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针对“优秀”和“良好”的社工机构,其主管部门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及相关资助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其优先资格,并给予一定奖励。经考核评估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次年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资格,即社工机构将“断炊”一年。另外,“基本合格”者将责令限期整改。该《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


  此前,东莞多采用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方式,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从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则将“购买服务项目”也列入其中,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将一个服务项目“打包”给社工机构,让社工机构自主安排上岗社工的数量,此举可以更好地整合社工资源,提高效率。


  知多D


  东莞社工建设被评“全国示范”


  国家民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命名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县、市)和试点示范单位的决定》,东莞等15个区(县、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县、市),成为广东省首个获此称号的地级市。(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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