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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广东东莞社工服务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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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4-18 10:56 广东新闻网
       近年来,社会工作这一职业不断发展和扩大。社工服务标准备受争议和关注,笔者2011年4月18日从东莞民政局获悉,现阶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标准统一为6万元/人/年。
  近年来,随着东莞社会服务工作的推进以及从业人员的持续增多,社工人员的从业资质、薪酬标准等缺乏统一的规定,为此东莞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就社工聘用资质及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各社工机构聘用并派驻到相应单位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原则上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通知》中特别规定,现阶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标准统一为6万元/人/年。
  至于社工的来源,各社工机构可聘用并选派部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但这些人必须于毕业当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此外,尚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亦暂时统一参照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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