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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广州:志愿者人身保险有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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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羊网3月5日讯 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今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将使广州志愿者有了“护身符”,做奉献遇风险有了权益保障。  志愿者曾一铭曾在一次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一位服务对象精神病突发,举着菜刀追赶他和另一位志愿者,他们险些被砍伤。去年,由于冰雪天气导致火车站大量乘客滞留,6000多名志愿者在火车站及周边地区开展服务,其中一位志愿者在护送母婴乘客时被车撞成轻伤,治疗费花了2000多元。# b( [& i/ x8 s
  据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近69万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特别是外展服务、大型活动服务等,可能遇到一些意外伤害,但一旦发生重大伤害,都不知道如何处理。《条例》今天实施之后将化解这一难题。《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志愿服务,或为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规定在国内现有的志愿服务立法中尚属首创。
6 ~4 @& ]8 B' r' q  此外,《条例》还规定成立广州市志愿服务基金会,这将结束志愿者因经费不足“自掏腰包”或“四处化缘”的窘迫困境,明确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政府支持、基金增值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
7 z: {  }4 z+ x0 a; c, ? (本文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晓璇、吴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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