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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幸福”综合指数 东莞居“榜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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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16 16:37 编辑

制图/李伟杰
  东莞时间网讯 昨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上,省统计局发布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建设幸福广东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珠三角地区,广州市2010年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东莞位列第二。省统计局总统计师邱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东莞虽然当年经济发展相对不快,但是胜在民生指数、社会和环境等各项指标进步很快,位列第二当之无愧。
  广东幸福指数首次发布
  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对广东的幸福指数进行测算,并正式公布建设幸福广东的综合评价报告。
  会上,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表示,省统计局测算出2010年及相关年份建设幸福广东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测算结果显示,各市建设幸福广东的水平不断提高,发展进程加快,区域、领域差距缩小,各方面均取得可喜进展。
  建设幸福广东综合指数呈上升趋势。据测算,2006~2010年综合指数珠三角地区年均提高0.85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年均提高0.36个百分点。2010年与上年相比,各市幸福广东建设工作明显进步。从综合指数看,珠三角地区从2009年的79.03提高到2010年的80.89,提高1.86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从2009年的76.46提高到2010年的79.19,提高2.73个百分点。
  建设幸福广东水平指数逐步提高。2006~2010年水平指数珠三角地区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年均提高1.22个百分点。从水平指数看,珠三角地区从2009年的70.22提高到2010年的72.83,提高2.61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从2009年的68.78提高到2010年的71.99,提高3.21个百分点。
  东莞综合指数测算靠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报告》,珠三角地区中,广州市2010年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东莞位列第二,珠海位列第三,深圳位列第四,其后分别是佛山、中山、惠州、江门、肇庆。
  粤东西北地区,梅州市综合指数为第一,云浮第二,湛江第三,韶关第四,随后分别为汕头、阳江、潮州、揭阳、汕尾、河源、清远、茂名。
  对于东莞为何能位列第二名,省统计局总统计师邱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东莞虽然当年经济发展相对不快,但是胜在民生指数、社会和环境等各项指标进步很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市政设施惠民利民,特别是在转型升级中取得了好成绩。
  而记者翻阅《报告》发现,在各市的发展指数中,东莞2010年的排名仅第八,相对靠后。对此,邱俊解释说,虽然东莞个别指标排名相对靠后,但是综合指数测算非常靠前。“目前我们采用建设幸福指标评价方法,是充分借鉴了国内国外的经验,通过反复试算论证出来的,具有科学性。”
  据邱俊介绍,省统计局通过历史资料、专家经验、调查情况来确定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不同的计分方式,涉及到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社会保障,消费和住房,公众设施,社会安全各项指标。单是就业里面就有5个指标,5个指标又分几个权重,非常全面。
  社会要与经济同步发展
  记者了解到,珠三角地区部分地市的幸福广东综合指数与人均GDP排位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人均GDP位居全省第一的深圳,幸福广东综合指数仅位列珠三角地区第四。
  对此,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综合指数包括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其中,发展指数中的短板对各市综合指数影响较大。深圳市因发展指数靠后影响综合指数排序,2006~2010年水平指数排第3~4位、综合指数排第3~6位。主要原因在于其社会发展未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虽然深圳人均GDP位居全省第一,但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万人治安和刑事警情数等指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该负责人表示。
  要提高报酬控制物价上涨
  建设幸福广东总体进程虽然呈现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解决。《报告》指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指数较低的一级指标均是社会服务,拉低了全省水平指数。影响指标有三个: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困难群众救助覆盖率、每万人行政效能投诉量水平指数普遍较低。
  此外,建设幸福广东进程中协调发展仍存在短板指标:一是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还比较大。2010年全省城镇最高20%群体收入是最低20%群体收入的6.03倍,各市差距在4~6倍之间;全省农村最高20%群体收入是最低20%群体收入的5.4倍,各市差距在3~5倍之间,收入分配公平问题亟待解决。二是一些行业区域间均衡发展问题突出。在教育和文化水平指数方面,2010年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分别为51.93和72.05,差距较大。
  而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有三个问题较为突出:一是水、土、环境污染严重,2010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只有45.8%。二是基础设施中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不足,运行负荷率不高;垃圾处理设施不足,无害化处理能力偏低,个别市至今尚未建立垃圾处理厂。三是村庄规划覆盖率普遍不高,2010年全省只有38.8%。
  为此,《报告》建议以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为出发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水污染、大气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治理,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要着力改革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劳动者报酬,控制物价上涨,把建设幸福广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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