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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公告] 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在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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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东莞清流 于 2012-4-5 16:28 编辑

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在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04-01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为我市高水平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1年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刚才,成洪波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核心任务,科学筹划,改革创新,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上求实效,在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上出实招,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上用实功,在履行《部省协议》上创实绩,实现了民政事业新的跨越。

(一)市政府向社会承诺十件民生实事的民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1年市政府承诺为全市人民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民政部门负责的任务已于年底前顺利完成。一是将低保标准从400元提高到440元。全年市镇(街)两级财政共向12831户、31374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6552.48万元。二是高标准完成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任务。

(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也由原来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60元,全年市镇(街)两级财政共支出五保供养金1723.5万元。广泛开展慰问和救助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其中,市委、市政府开展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物资总价值2119.32万元;市财政支出低保医疗救助资金1286.22万元,救助低保对象1037人次;市镇(街)两级财政发放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7320.94万元;市财政支出993万元为5514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8354人次。大岭山镇坚持把更多的资源投向民生,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在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上,措施硬、投入大、效果好;东坑镇实施了“生活帮扶、社会保障、教育帮扶、住房帮扶、就业帮扶和‘一对一’帮扶”措施,形成了“6+1”帮扶体系,镇内扶贫济困工作扎实有效;黄江、道滘、塘厦等镇参照重大疾病商业保险运作模式,专门设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高效有序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市财政投入220.5万元创建9个镇级应急避灾中心和1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现了镇街应急避灾中心全覆盖,群众防灾意识和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2011年,市镇(街)两级财政下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422.18万元,全市共有14个镇街39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启动了由中惠熙元慈善专项基金资助的“96993”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工作,全年为375名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老人配备了“平安铃”手机。市财政投入1625万元新建老年人活动中心31家。及时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全年市镇(街)两级财政共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5325.57万元。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成功举办第五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南城街道依托“96993”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应急求助信息系统,对辖区内特殊老人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清溪镇投入3600多万元在风景秀丽的清溪公园旁新建了一所敬老院,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环境优美,功能齐备,彻底改变了过去设施陈旧、服务单一的状况。樟木头镇制定“百岁老人健康保健计划”,对百岁老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并增发老年人高龄津贴。二是切实加大孤儿保障工作力度。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健全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全年为198名孤残儿童实施系统的康复治疗,为35名孤残儿童实施“明天计划”康复手术,依法办理93宗国内收养,办理涉外送养66宗。启动了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规划立项工作。三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圆满完成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1.21925亿元,已上缴省和用于市外扶贫“双到”工作支出9113.12万元;广泛开展第二届“东莞慈善日”全明星慈善篮球赛等系列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987.02万元,新增冠名专项基金5家。目前。市慈善会冠名专项基金已达24家,基金总额共1.27亿元。全年开展慈善公益项目32个,支出慈善资金4975.36万元。同时,大力推动和指导各镇街加强慈善机构和慈善超市建设,基本实现了镇街慈善机构和慈善超市全覆盖。四是福利彩票销售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福利彩票销售达18.08亿元,完成省下达12.6亿元销售任务的143%,比上年增加2.868亿元,增幅达18.8%。筹集福彩公益金5.22亿元,其中市级留成1.9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慈善公益项目的开展。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双拥模范城作为年度双拥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强化领导、紧抓不放。春节、“八一”期间,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着眼部队建设需要,全市共投入拥军资金1亿多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82个;深入发动非公组织拥军优属,全市共签订《军民共建公约》52份。完善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制度,落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政策,广泛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乘车优待范围,全年市财政为优抚对象发放各类补助金共计3111万元。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509人,市镇(街)两级财政共发放城乡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安置补助金3157万元;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就业培训,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自谋职业率均为100%;积极做好军供服务工作,全年安全接待过往部队73批次;新军供站和市军休所虎门分所工程建设已经完成,军供和军休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石碣镇与海军东莞舰、清溪镇与海军南海渚碧礁守备连的远程军民结对共建成效好;虎门、黄江、樟木头等镇安置随军家属数量多、力度大,受到部队和随军家属好评;横沥镇建立了优抚对象帮扶联系制度,对重点人员采取“一对一”的联系方式,做到及时掌握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镇街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全面落实,为我市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2011年,我市成功蝉联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市民政局荣获广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樟木头镇委书记李满堂、市双拥办专职副主任卓军被授予广东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也取得实质成效,省已将我市推荐上报到国家参选,《人民日报》已经向社会公示,正待国家审批。

(五)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一是大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并指导黄江、厚街镇开展村级体制改革,黄江镇完成撤村并居和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厚街镇完成村改居和组级经济撤并统筹工作,并在莞城、横沥等7个镇街铺开村级体制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全市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东莞市2011年“万名社会建设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加强社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村、社区顺利完成第五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村(居)民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高标准完成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任务,并通过招投标方式引进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运营。这不但搭建了“三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和建设“需有所供”的社区服务体系平台,而且也为社会工作由购买岗位服务向购买项目服务转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寮步、黄江、石碣、南城等镇街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力度大、标准高、效果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二是积极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我们以汪洋书记批示为动力,以“坤叔事件”为契机,大胆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强化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在全省率先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新办理登记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35家。筹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首批10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已入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模式,成立社会组织总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同时,加大对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先后对64家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2020家,其中社会团体32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92家。三是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2011年,我市将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由上年的9个市直部门扩大到11个,镇街由13个扩大到25个(占镇街总数的78%),购买社工岗位服务总数由上年的360个增加到638个,全市专职社工总数达到700多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数达到1100多人。社会工作规模不断扩大,方法不断创新,效果不断显现。塘厦镇采取购买香港顾问机构的方式推动社会工作开展,有效丰富了督导资源,增强了督导的实效性;莞城、东城、虎门等镇街把购买社工服务的重点投向社区,通过社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小组和社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寮步镇投入400余万元建立社工服务中心,并采取“一镇两高校”的合作模式,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效果显著。积极组织实施我市第一届公益创投活动,经评审有28个项目入选。目前,各承办机构正在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加强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经常化、规范化管理。我市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省对我市“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超过90分,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市殡仪馆、东城街道分别被省民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授予“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按照省统一部署,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更加亲情化、人性化、规范化。2011年,市婚姻登记中心被市文明委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法学生接送站清理整顿”活动,累计清查无牌无证学生接送站110家,促进了我市学生接送站规范化管理。

(七)规划编制和政策创制成果丰硕。一年来,为履行好民政职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新期待,我们大力推进了规划编制和政策创制工作,民政创新发展的内动力进一步提升。编制出台《东莞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作为市政府专项规划之一发布;拟定了《东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启动《东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初稿已呈送市政府审批;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启动《东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12-2020)》编制工作;起草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待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出台《免除低收入群体和其他特殊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免除8类困难群体7个项目殡葬基本费用;出台《东莞市深化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模式改革。

此外,大力推进《规划纲要》和《部省协议》的贯彻落实,我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民政信息宣传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全年共编发25期《民政动态》,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典型、交流信息、指导工作的作用。计划财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保证了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通过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更加扎实,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有3个单位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推荐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单位。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全市民政事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镇街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奉献。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民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同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比如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基层老龄工作等都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公共服务机构体制机制还要继续探索创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民政工作量大与民政工作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四是各镇街创造独具特色民政经验的力度还不够大,基层民政干部的能力还需要再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精心谋划、改革创新,扎实推进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再创佳绩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全面完成履行《部省协议》推进民政改革试点工作的攻坚之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要以增进民生幸福为根本,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赋予了民政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东莞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作为指导未来五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第十三次、全省第十九次民政会议。做好今年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今后几年全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2年我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把提升民政服务能力作为持久动力,着力落实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国家、省、市的十二五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 今年我市民政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切实保障和改善“底线民生”。 认真做好2012年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中民政部门负责的任务,再创建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为2500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1000名孤寡老人家庭安装“平安铃”,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 70岁以上户籍老人。同时,按照民政部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查试点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社会救助体制和科学、规范的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提高全市社会救助的层次和水平。实施《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使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低收入群众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用,逐步完善低保、低收入家庭信息档案,力争上半年实现低保、五保人员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建立节日慰问困难群众常态化机制,把节日慰问困难群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进一步加强低保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低保信息员作用。

——着力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发挥好现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辐射作用,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镇(街)、村(社区)避灾场所建设,提高防灾减灾保障能力。着力加强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救灾队伍应急培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大力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紧颁布实施《东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稳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从现有13个镇街37个社区,扩大到20个镇街80个社区;积极推广“96993”居家养老平安铃业务,从现有4个镇街扩大到12个镇街;继续争取省厅支持,再创建2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研究制定加强敬老院建设的有关措施和计划,组织实施护理人员培训工程,将敬老乘车卡充值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并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使用敬老乘车卡现象的查处力度;认真做好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的有关工作,举办好第十一届老年人运动会,全面提高我市老年人幸福指数。研究出台《东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问题;依法开展国内(外)儿童收(送)养工作,积极开展寻根回访活动;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动工。抓紧出台《东莞市民办福利机构资助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开展好“广东扶贫济困日”和第三届“东莞慈善日”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源,打造慈善品牌,传播慈善理念。积极推进慈善信息向社会公开工作,今年5月1日前,市慈善会和各镇街慈善分会要将上一年的慈善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推动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研发新票种和新玩法,探索 “刮刮乐”新的销售渠道,强化“中福在线”运营管理,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福彩投注站设立机制。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福彩中心要求,将我市福彩投注站代销费比例由7%提高到7.5%;设立1000万元“东莞福彩关爱基金”,规范“福彩关爱基金”的运作和管理;积极开展“刮刮乐”义卖、助学等活动,加强福彩品牌宣传,更好地树立我市福彩的社会公益形象。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和方法,力争今年再创我市福彩销售新业绩。

(二)突出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基层民主建设

——切实抓好村级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上半年,全市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完成。各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镇街要及时查找不足,完善改革事项,认真总结经验。市委、市政府将于7月份召开全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全市村级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市政府已将再创建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纳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抓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方面,对已经建立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努力提升服务效果;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今年市一级示范点申报工作,我们将根据各镇街的申报情况,遴选20个社区作为市一级的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同时,各镇街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镇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确保每年建设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数量不少于本镇街社区(村)总数的15%,努力实现市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全市50%以上的社区(村)都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各镇街要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认真组织实施“万名社会建设人才培训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万名社会建设人才培训工程”的要求,今年,市、镇(街)两级要培训3000名社会建设人才,其中市一级将培训1000名,各镇街培训人数不少于60名。各镇街要在积极协助市一级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采取学习论坛、市内集中培训、市外委托培训、省外骨干研修等形式,认真组织实施本镇街的社会建设人才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我市各级社会建设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我市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

——努力夯实基层民主自治基础。要根据省、市的要求,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颁布实施《东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发展格局;建立健全村(居)务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扩大村(居)民、新莞人在村、社区事务管理中的参与度;探索建立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培育发展村(社区)公益类、服务类、文体类、保健类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年内每个村和社区分别培育发展1个以上和3个以上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在不断完善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将平台与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和“96993”呼叫热线相衔接,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平台,努力提升村(居)民生活品质。

(三)致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有序发展

——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好公益创投活动,积极培育一批优秀的公益服务项目。进一步抓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运营,努力将孵化基地打造成为我市培育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重要平台。市委、市政府已经同意安排1000万元设立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我们要抓紧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切实用好、用活专项资金,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降低门槛,搞好服务,引入行业协会竞争机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加“字号”,逐步实现公益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去等级化”。着力培育发展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打破异地商会登记限制。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机制,出台向社会组织放权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继续推进社会工作深入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本系统社工服务在基层的拓展工作,积极推动目前尚未开展社会工作的7个镇街尽快开展社会工作,抓紧督促目前已经开展社会工作的25个镇街适当增加购买社工服务的数量。以开展公益创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社会组织扶持专项基金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购买(资助)项目的力度,把社工服务向基层社区和新老莞人全面扩展,争取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工服务网络。科学设置并适时调整社工服务岗位,研究建立用人单位、社工机构和社工之间的交流平台,全面提升社工服务成效。推动绩效工资改革,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促进社工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在职在编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的职称补贴。加强与高校和专业社工机构的合作,加快对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达到5人,民政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社工岗位比例不低于20%”的目标。

(四)立足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进一步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今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年,全市的双拥工作要借此东风,坚持以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以完善相关机制为保证,继续深入开展各项拥军优属活动,协调各单位、镇(街)抓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研究出台《随军家属安置改革方案》,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加大支持部队各项建设力度,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优抚安置工作,要以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为契机,以保障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着力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优抚工作方面,要科学调整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不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持续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切实抓好烈士纪念碑修缮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帮扶工作,加强协调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乘车优待工作,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60周岁农村老兵生活补助待遇。安置工作方面,要抓紧修改和完善《东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东莞市退役士兵住房困难补助办法》,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继续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军供站应急制度、能力和队伍建设,已建成的新军供站要抓紧装修,力争在今年“八一”前投入使用并形成军供保障能力。

(五)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开展行政管理扁平化改革探索调研,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任务;按计划完成全市地名导向牌设置工程建设,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和镇街地名分区规划编纂任务;配合做好“东莞市地名文化公园”规划建设工作,开展东莞—广州两市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及20条镇级界线联检工作。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探索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前实现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儿童的目标。做好婚姻登记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墓年检,规范公墓管理;继续实施“详安计划”,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继续开展海葬和探索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筹划市殡仪馆新业务楼建设;积极完善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的目标和任务。

同时,我们要认真做好履行《部省协议》评估和总结工作,要对照《试点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部省协议》试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民政办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各项设施,深化民政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快民政电子政务和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民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教育和监督,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计划财务、人事教育、信息宣传、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理念,努力提高我市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三、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确保高水平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当前,在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民政工作领域越来越宽,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民政寄予着更多的期待。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着力打造“法治民政、有序民政、廉洁民政、效能民政、文化民政”,努力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着力打造“法治民政”。依法行政是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用法律制度推进工作,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到既不越权乱作为,又不失职不作为。

(二)以规范运行为目标,着力打造“有序民政”。要以便民、利民为核心,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资格审核、救灾资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等等,逐一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流程,规范民政工作运行程序,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之中,保证民政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三)以阳光政务为保障,着力打造“廉洁民政”。要严格民政资金分配、划拨、发放程序,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加大对慈善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资金的拨付程序,及时公示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民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汲取市内外民政系统发生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自己的政治生命,严格廉洁自律,防微杜渐,政治上把握住方向,感情上把握住原则,行动上把握住分寸,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干干净净为人民工作。

(四)以高效服务为根本,着力打造“效能民政”。民政部将民政人精神概括为“为民、务实、创新、奉献”。我们要把这一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它作为提升服务和效率的力量源泉。一方面,我们要围绕提高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信任度。另一方面,我们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从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来看,还有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比如,如何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发挥作用;如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使专业社工在提升民政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作用;如何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增强村级经济管理活力,使社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如何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等等,我们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民政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探好路。

(五)以激发活力为前提,着力打造“文化民政”。李立国部长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讲了3个问题,之一就是“在民政工作中加强文化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首先,我们要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把民政文化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民政为民的价值理念、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团结诚信的道德规范。其次,我们要坚持把民政文化建设贯穿渗透到各项民政业务建设中去,以民政文化感召力和影响力,提升民政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创新创优服务品牌。各镇街要特别重视加强社区文化、老年人文化、双拥文化、慈善文化建设和文化地名保护工程,为丰富和活跃城乡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拓展和延伸双拥创建成果,为弘扬慈善公益事业,为传承名城历史文化,做靓新东莞名片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以民政事业的崭新成就,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东莞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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