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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社工将在学校辅导女童女童叔叔称隐私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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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阳光社区4月11日报道小婧(化名)疑长期遭虐待事件的版面图。
  《八岁的她伤痕累累》跟踪报道
  街道、学校、公益组织介入8岁女生疑遭虐待事件
  ■阳光社区记者 陈文
  日前,阳光社区报道了洛溪新城小学分校8岁女生小婧(化名)疑长期遭虐待事件(详见4月11日新快报AII03版的报道)。昨日,在番禺区洛浦街道办事处组织下,妇联、居委、学校和公益组织的代表14人召开会议,协商帮扶小婧及家庭的计划。小婧的叔叔麦先生现场表示,部分接受由社工在学校对小婧进行心理辅导,但拒绝了社工进入其家庭了解情况以及与多次打骂小婧的其妻进行沟通,麦先生认为,社会爱心人士的过度关注侵害了其家庭的隐私权。
  ●女童叔叔
  妻患忧郁症不愿被打扰
  麦先生表示,其妻患有较为严重的忧郁症,脾气暴躁,曾多次打骂过小婧。他没有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但他表示,这是其在医院工作的朋友作出的诊断。
  广州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志愿者、国家一级咨询师周春菊表示,由于麦先生未能提供医院的有效诊断,又不同意专业人员与其妻进行接触,目前还无法判断其家庭生活的真实状况,也使小婧被打一事变得扑朔迷离。
  ●志愿者
  或为女童申请社会救助
  周春菊说,她对小婧言谈中表现出来的淡定很惊讶,“这不是一个8岁孩子应有的气质”,她怀疑有人曾安排小婧进行排练。她表示,将在街道办和学校的配合下,由专业人员在学校利用非文化课时间,以陪玩、陪学习的方式对小婧进行心理辅导,力图还原小婧家庭的真实生活环境,从而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如果麦先生的妻子真的有病,就必须接受治疗,这不仅保证她本人的身体健康,也是为了给小婧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如果情况相反,就不能排除为小婧申请提供社会救助的可能。”周春菊说。
  ●律师
  我国法律严禁虐待儿童
  广州律师刘超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的保护有明确的“硬规定”,无论什么人以何种理由,都不得在肉体上、精神上虐待儿童,这也是国际惯例。不过,目前法律还不够健全,这才导致小婧被打一两年而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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