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登记均不需业务主管单位 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从今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登记时均不需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日前,市民政局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座谈会上传来诸多利好消息,市民政局还将与市妇联联合建立家庭暴力庇护站。 拟设1000万元基金孵化社会组织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市民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内容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多个方面。
其中,市工商联提出了“关于授权市工商联(总商会)作为全市性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建议”。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应时称,上周,该局收到了省里下发的方案,明确提出,除了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从2012年7月1日起,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所以,我们认为不宜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已草拟了《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并根据市财政局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待上报市政府审定后,争取于年内正式出台。该专项资金共达1000万元,将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培训等。
今年建2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人大代表王柏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建设的建议》。对此,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应道,去年市政府共投入4000万元资助建设20个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目前,这20个示范点运作良好,但也存在功能未发挥到最大等问题。“我们将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对这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进行监督和指导。”
此外,根据原计划,今年东莞还将创建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在座谈会上透露,该计划有所变动,今年拟将创建2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杨东如称,在一些经济发达的村(社区)要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而经济欠发达的村(社区)则可建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中心一般规模比较大,有1000-2000平米,有十几个功能室;服务站的规模不一定要那么大,面积500-600平米就可以,有五六个群众需求最迫切的功能室就行。”
特别关注
设家庭暴力庇护站方案上报市政府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卢英提出,在市救助站内设立家庭暴力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场所。
“我们觉得实施这个建议很有必要,目前这个项目也正在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3月底,市民政局组织了救助站工作人员到深圳、广州学习家庭暴力庇护站建设运作经验。4月中旬,市民政局与市妇联一起到市救助站进行实地考察。目前,两个部门已起草了一份方案,并已上报请示市政府。
但建设家庭暴力庇护站并非一劳永逸。“根据我们对广州、深圳家暴庇护站的考察,它们的使用率不是很高。”该负责人称,所以东莞要在家暴庇护站的服务功能、设计等方面进行提升。“除了解决吃住问题,还要在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面,提供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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