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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妈妈”项目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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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0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盐田阳光家庭 于 2012-7-20 18: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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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阳光妈妈项目招聘通告
         这里有良好的服务团队、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伴你工作中自我成长与追逐梦想,请来阳光家庭工作吧!
机构及项目简介
——机构简介
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是以运作近四年的深圳市妇联“阳光家庭”品牌项目为基础,于2011年6月升级注册的,集服务、研发与运营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机构。
服务方面:中心在突出妇女、儿童和家庭特色服务的同时,通过扩展和延伸针对各类人群开展创新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研发方面:中心关注专业化本土社会服务经验总结与提炼,注重研发资源整合与跨专业合作,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研究与倡导;
运营方面:中心以非营利组织规则为指引,在业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支持下,通过组织治理和民主管理,建立科学、严谨的服务及管理标准,把机构打造成为规范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
使命:关注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宗旨:立足社区,以人为本,专业服务,共建和谐。
——阳光妈妈项目简介
    深圳市妇联阳光妈妈服务项目2007年3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以单亲特困母亲、下岗失业女性、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的妇女为主要帮扶对象,通过举办免费技能培训、建立灵活就业基地,开展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婚恋指导等服务,对全市单亲困难女性实施扶助,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的就业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
——职位介绍
(一)项目主任(1名)
1.统筹阳光妈妈项目的运营、监管;
2.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考核与管理;
3.负责与妇联及机构的汇报、联络、沟通及协调工作;
4.负责与项目合作单位的沟通及联络。
(二)项目社工(7名)
1.负责项目的执行与完成项目指标;
2.及时提交工作报告与记录;
3.开展阳光妈妈项目所列个案、小组、活动、热线及网站维护;
4.与各项目合作单位沟通及联络。
(三)任职要求
1.项目主任
(1)具有2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行业、公益事业工作经验;
(2)具有1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项目管理、服务规划、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称;
(5)社会工作、心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2.项目社工
(1)具有2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行业、公益事业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称;
(3)社会工作、心理学、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
(4)具有较好的专业服务、沟通协调能力。
4.择优录取条件
(1)具有社工师及以上资格优先;
(2)具有督导助理、服务管理、服务(项目)拓展经验优先;
(3)具有妇女、家庭领域社会服务经验优先;
(4)具有较丰富项目运营、社会服务经验优先;
(5)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网站管理、宣传策划经验优先。
5.薪酬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项目主任-月薪5000元或以上(税前,不含机构缴交社保及公积金与其他福利),项目社工-月薪4200元或以上(税前,不含机构缴交社保及公积金与其他福利),另机构按照政策规定购买综合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2)提供绩效工资、年度体检、高温费、团队旅游、带薪培训、节日费、生日礼金等福利及带薪年假;
(3)提供香港顾问与本土督导的个体化培训与能力成长培训及督导;
(4)享受深圳社工的其他晋升、福利及培训机会;
(5)中心具备完善的组织文化、管理团队与运营标准。
6.应聘方式
(1)有意者[url=mailto: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机构邮箱sunny20110620@sina.com]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机构邮箱sunny20110620@sina.com[/url],邮件名称标明阳光妈妈+职位+姓名,接收简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18:00;
(2)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3)关于职位的信息欢迎联系电话:0755-83876861   0755-83876856,联系人:综合事务部雷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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