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140|回复: 0

[华南] 福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考试 持证者可领补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2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新闻网讯 省民政厅近日出台的《关于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年各地要组织10%的社区工作者参加考试,以后每年参加考试的社区工作者数量将以10%的比例递增。
    通知要求,各地开办的各种考前辅导班应对社区工作者免费开放,要对参加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报销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及考试期间的差旅费。获得资格证书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其报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可同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补贴。专业技术职务补贴可采取按月或按年提高其固定工资标准的形式,也可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争取在原有标准上有所提高;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要积极争取在今年底前制定出台。今后,社区工作服务站(社区工作站)新招募工作人员时,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并实行持证上岗。
    通知强调,争取到“十二五”末,全省有2000名社区工作者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到2020年,全省每个城市社区有2名至3名以上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 {/ Y6 c5 Y5 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2-26 14:33 , Processed in 0.075385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