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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社工水平考试3月11日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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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暮天音 于 2013-3-11 12:00 编辑 . Y7 }3 |+ S! L7 _' I5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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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州日报 | 2013-03-05 07:13:05

   本报讯 (记者刘竞宇 实习生席溶 通讯员程倩敏)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5日至16日举行,3月11日起接受报名。

  据了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两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据了解,报名分网上报名、交费确认两个步骤,3月11日9时至4月9日17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上述时间可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相片,进行网络报名网上交费。中山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9日17时。

  网络报名并成功交费后,考生须6月10日9时至6月14日17时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者,需要至少两年从事社会工作的经验,或者是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社会工作师考试者,需要至少一年从事社会工作的经验,或者是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按照有关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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