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管理的基本假设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针对某些特殊类型案主应秉持正常化的原则:某些特殊类型案主如发展性障碍者,宜将案主复归到社区里,而不是将案主从社区里分离出去。亦即避免将大量有特殊需要的人聚集在一起以及选用积极的形象、语言、适合案主年龄和文化背景的活动,以避免他人给以案主过多的注意和阻碍其身心正常的发展。 2、专业价值观是以案主价值和尊严为依据,以及确信人与人之间有相互责任:上述两项基本信念是构成个案管理实施时的价值支柱,在问题解决过程中,作为一股力量去推动案主参与决定,拥有自决权或在案主授权下,个案管理者协助做出问题解决方案。以达案主不需要依靠任何资源去维护其在社区内的独立生活功能的最终目标。在运作过程中,个案管理强调协调及评估工作均有案主积极地参与,方能使个案管理模式顺利的进行。 3、个人问题不一定是社会问题,只有当个人的问题广泛存在于社会,或是因社会制度缺失,才是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最主要的任务是在处理社会问题而个案管理所强调的是工作者与案主之间一同分享做决定,所以案主被视为问题的解决者,而不是问题的受益者。 4、强调有效整合现有资源,以协助案主接近服务及降低服务成本:个案管理强调持续性的多样性服务,能在特定的时间,或超时间提供。因此,个案管理者应协助案主克服在申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障碍,并适时的提供所需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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