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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我国政府必须向公益组织开放民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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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9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往,中国每遇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政府通常只允许向特定的机构捐款捐赠,这个“指定平台”基本为民政系统、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三大部分。长期以来,这种被官方划定的捐赠方式,严重影响了募捐市场的公平,直至芦山地震发生后,这种捐赠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汶川地震:央视晚会设限

  中国扶贫基金会也想出现在那场赈灾晚会上,但最终还是没能出现在晚会上,能让全国观众获知募捐渠道的机会仍然只给了那三个系统。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8级强震猝袭汶川,在政府还未依惯例指定捐款平台时,中国民间公益组织已迅速做出了反应。

  5月13日,全国各地57家知名基金会、民间公益组织在北京发起“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声明中表示:参与组织将全力以赴组织社会力量,各尽所能,出资出力,协助政府和灾区人民抗震救灾。

  “汶川地震后,中国民间组织有了首次全体行动。”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说。

  过去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一贯出现的政府“指定捐款平台”行为在联合声明发出后没有出现。

  “我个人觉得,之所以没有指定捐款平台是因为政府一时反应不过来,等回味过来以后,很多基金会已经扑上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这样评价。

  然而,虽然未指定捐款平台,但在随后5月18日的央视赈灾晚会上,面向全国观众,晚会仍然只提供了民政系统、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捐款渠道。

  “中国扶贫基金会也想出现在那场赈灾晚会上,但做了很多努力,几上几下,最终还是没能出现在晚会上,能让全国观众获知募捐渠道的机会仍然只给了那三个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

  当天晚会现场募得善款15.14亿元。据民政部门后来统计,汶川地震的救灾捐款超过760亿元。

  汶川地震发生一年后,时任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主任的邓国胜做了一项调研,结果显示,这些来自企业和个人腰包的捐款,最终有58.1%流向了可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36%流向政府指定的红十字会和慈善会系统,而真正需要资源的民间组织所得少之甚少。

  玉树地震:汇缴引公愤

  一位基金会副秘书长提出了三个问题,基金会所募捐款到底谁管理?捐款投向不能自主,基金会意义何在?钱拿走,立项的项目怎么办,如何向捐款方交代?

  汶川震后捐款,9成左右进入指定的三大系统,而在2010年玉树地震后,一场“汇缴风波”更是引起业内公愤。

  玉树地震后,“指定捐款平台”再度出现,相较以往三大系统不同的是,这次,民政部以下属民间组织管理局评级为依据,发文确认了15家可展开救灾募捐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从名单来看,此次获批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均是国务院部委或全国性事业单位。

  而在汶川地震中曾向红会捐款1亿元的加多宝集团,在玉树地震后,明确表示,经过对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一系列考察与了解,决定将1.1亿元善款交给了中国扶贫基金会。

  三大系统“垄断”式的募捐局面似乎出现了一丝松动。

  然而,捐款热潮过后,一个新的变化又让“基金会们”始料未及。

  2010年7月7日,民政部会同五部委发布《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其中规定,这些慈善组织募集的善款,需要汇缴拨付到青海省政府、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省慈善总会的专用账户中,由青海省方面的统筹安排使用。

  “汇缴资金”的政策迅速招致十多家全国性慈善基金会的明确反对。

  不少基金会对政府这一纸公文的合法和合理性表示了质疑。一位基金会副秘书长提出了三个问题,基金会所募捐款到底谁管理?捐款投向不能自主,基金会意义何在?钱拿走,立项的项目怎么办?如何向捐款方交代?

  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究竟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的郜风涛曾在谈到《慈善法》草案时表示:政府可以制定慈善政策、引导慈善行为,而不能作为慈善的主体。

  最终,“汇缴风波”不了了之。

  芦山地震:未指定捐款平台

  基于此前种种,芦山地震发生后,“谁可以接受捐款”再度成为民间背景基金会担心的问题。然而,这次政府的表现让公益组织长舒一口气。

  芦山地震4月20日发生,4月21日,由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担任会长的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出《关于动员会员和社会各界救援雅安芦山地震灾区的紧急倡议》,倡议中表示:要求全体会员以最快的速度面向灾区一线开展救灾捐赠,各有救灾业务的公募组织,更要开辟救灾募捐绿色通道,为捐赠人提供优质细致的服务活动,以保障灾区前线的各种需求。

  “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出的这个倡议,带有一种导向性。”徐永光评价。

  同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公告在捐赠渠道导向方面规定: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捐赠以资金为主。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至少让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凭借自身所积累的美誉度、公信力向公众劝募。”金锦萍说。

  “这是政府首次明确的、不再进行行政主导、指定捐款机构的行为。所以,这次真的要对政府的行为鼓掌!”曾在“缴汇风波”中质疑态度最激烈的徐永光说。

  在政府开放的态度下,民间公益组织积极迅速地给予了响应。

  雅安地震发生72小时后,基金会中心网即与多家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41家基金会率先响应,自愿加入自律联盟,联盟对成员的救灾操作流程化和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及时性、审计和问责的备查资料,以及成员合作与退出机制等提出要求。

  一方面政府将民间资源开放给所有公益组织,另一方面,公益组织自己主动向公众“晒账”,相对于汶川、玉树两次地震,芦山地震后,官方与民间在捐款与监督上真正实现了协作配合与共赢。

  未来:基金会格局或重构

  自芦山地震发生后,无论是遭遇强烈质疑的红会,还是备受信赖的深圳壹基金,都将从芦山地震开始,进入一个接受公众平等监督检验的阶段。

  政府把空间向所有公益机构敞开,剩下的挑战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公益机构能否透明高效地使用获得的资源,另一方面,是公众能否科学理性地进行监督,让好的公益组织脱颖而出。

  芦山地震发生后,红会在网络上受到的谩骂与深圳壹基金收到160万余人次合计两亿多元的捐款形成了鲜明对比。

  “公众对官办公益机构不信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过去政府把官办慈善机构当做自己的工具,应该来自于民间的慈善被垄断了。”徐永光说。

  自芦山地震后,从某个角度说,所有公益组织都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进入一个接受公众平等监督检验的阶段。

  在民政部发出的《公告》中,对于信息公开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成本预算等。信息发布以各自的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

  此规定一方面对基金会公示信息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公众监督的渠道——接受捐款方的网站。

  其他一些基金会也在努力获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

  加入《自律公约》的基金会将按照相同的标准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开,而公众则需要从正确的平台获取信息,并基于此去判断哪些公益机构真正值得信任。

  正确的公众监督也在此番社会各界对红会的问责中体现出来。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新闻发言人王永对近期引起质疑的红会挪用汶川地震8000多万善款一事表示:“我们已经在第一时间责成中国红十字会公开道歉,而且要第一时间说明善款的去向。另外,说明善款去向可能还不够,我们还希望红十字会能够公布善款所修建的项目清单,如果项目清单也公布了,我们还希望能够进一步公开有关信息。”

  京华时报记者 黄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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