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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 【江西】涉罪未成年人表现如何 社工和志愿者可参与“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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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罪未成年人表现如何 社工和志愿者可参与“打分”

7 S+ @2 A  o) E$ |3 F, `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在办理涉未案件时如何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江西检察机关在2013年交出了亮眼的答卷。这一年,以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为代表的一批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将社会力量引入未检帮教工作,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心理矫治。这一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成为全国率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检工作的省级检察院,彰显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一贯坚持和决心。) Z% t$ V! Z$ c1 v4 n2 p/ T8 K3 s
实施一对一的跟踪考察帮教
  d1 i3 ~0 [5 ]' X+ ^1 y; W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看望智障小朋友,他们都那么懂事,我还有一个健全的身体,更应该好好学习。”这是涉罪未成年人小辉(化名)日记里的一段话。
2 e- r; h" ~& W, Z/ w0 }  很难想象,就在几个月前,他在被批捕后多次翻供,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这可喜的转变还得归功于承办此案的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未检科背后的一支未成年人帮教团队。* i! {: q) i# x& A& |) V0 i6 u
  2012年6月27日,小辉等3名初中生在南昌市西湖区一家网吧上网过程中,小辉和程某发生了言语冲突。第二天,小辉纠集4名初中生,持砍刀将程某砍成了重伤乙级。1 K5 s0 O. d6 H# Y2 a
  承办人在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辉等人平时常受到受害人程某欺负,这次正是由于程某扬言要找他们算账,产生报复心理后实施犯罪。案发后,小辉等人悔罪表现较好,向受害人道歉、赔偿损失,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几人的父母均表示会尽到管理教育的责任。
% `; O! T1 v4 ]# {+ l+ Y$ J  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于2013年5月10日对这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中的5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 w0 X8 h) Y  q( |& [. [  在为期6个月的考察期内,该院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志愿者作为考察工作人员,对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实施了一对一的跟踪考察帮教,要求每人每月至少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报告、至少通电话沟通一次,并组织他们参加公益活动、参加法庭庭审。与此同时,该院还委托了江西省洪宇社会服务社的专业社工,对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一对一社会调查和考察帮教。
9 {2 n6 M7 J  |: H  引入社会力量,走专业化道路
: m& t' x) ~' t# f5 s+ d# h" d( G  11月9日,5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期结束,西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志愿者和洪宇社会服务社的社工,分别出具了考察帮教报告和社会调查报告,为承办人作出最终是否起诉的决定,提供了有力参考。
4 E* H1 ~8 p2 d$ H& T& b3 b. ]& V  最终,该院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这时站在检察官面前的小辉,精神面貌和过去完全不同:长发、耳钉彻底消失了,也不再逃课进网吧了。
" e' E0 {# ^# i- N+ A9 g  “挽救一个孩子的意义远远超过惩罚一次犯罪,但仅靠未检科的几个人是远远不够的。”西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涂平贵介绍,案多人少,没有精力兼顾“捕、诉、监、防”,一直是制约基层未检工作发展的“瓶颈”之一,为打破“瓶颈”,该院组建了一支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志愿者队伍。, j6 H9 b& v8 y( |
  据了解,这支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志愿者队伍,由该院年轻干警和高校老师、大学生、律师、区妇联、社区等社会各界人士共24人组成。其中8名检察干警还拥有国家心理咨询执业资格,将心理咨询矫治方式正式引入检察帮教环节。
# d! v) E1 A' z" S  自今年1月成立以来,志愿者队伍已累计帮教了17名涉罪未成年人,其中12人已作不起诉决定。& c+ k4 N! {$ _0 A4 y+ }
  引入社会力量,走专业化道路,已成为江西破解未检帮教工作的亮眼一笔。今年来,余干县检察院首次尝试引入心理疏导机制,要求办案检察官参与国家心理咨询师课程培训,并与当地心理咨询机构联合设立“心理咨询室”。截至目前,该院已对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工作均已重返校园。6 ~) C- c/ f3 P% A
  “把未检工作中‘监’‘防’职能共享给专业团队,采用心理咨询等专业方法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以达到办结一个案就教好一个孩子的目的。”涂平贵介绍说。
3 y! ~4 Q: q- y2 x1 Y  首次向省人大专项汇报未检工作
  R1 V2 k8 V3 R! a  对未检工作的探索,江西检察机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1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度报告制度,首份年度报告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5 I) C- H2 K' g4 o2 g  201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首次制定《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要点》,将未检工作纳入执法办案考评,并首次集中培训全省未检工作业务骨干。据悉,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有14家单位获评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l% c. Q2 e5 ^6 ~) w  今年9月25日上午,江西未检工作再谱新篇。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成为全国率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检工作的省级检察院。9 F3 Q& c# O  ]/ f
  这份报告提出,江西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积极促进办案配套体系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在推动党政机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同时,也加强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沟通,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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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x& L5 }) p* B8 F% z( }; ~' i" j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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