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830|回复: 0

[东北] 【黑龙江】我省将出台首个社工新政 社区专职工作者明年有望评职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省将出台首个社工新政 社区专职工作者明年有望评职称

* `4 _/ `: {( b! Z8 T& M5 @

    12月25日讯 随着我省即将出台首个推进专业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新政,今年2月哈尔滨首次招聘的64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将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享受一系列针对性政策。

  明年,我省将加强社工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出台全省职业社工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我省社工人才队伍加快成长;制定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相关政策,同时制定实施社工介入社区服务计划和老年人、残疾人社工照顾计划等社工服务计划,并探索在企业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使社工服务尽快进入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积极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成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发展我省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情况下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同时,此前哈尔滨招考的社工实行的是劳动合同聘任制,合同期满后,合格者可以续订合同,试用期内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酬标准按1500元/月执行,合同期内缴纳五险。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签订、职称等因无相关标准,均采取比照“政府雇员”。随着新政出台,我省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专职社区工作者作出明确定义,专职社工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也将更加规范。


3 v0 Y" }; W1 B# r: V6 V# H% X来源:东北网
: `5 Z; u+ h7 R5 A9 d
备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1-5 21:40 , Processed in 0.056793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