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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知识之
& v" ~! j7 z, Z9 f$ n; X9 ? 你就不能“本土化”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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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R7 ?7 E8 Z3 ?& S F; P' B2 ?8 ` 我有一位相识多年,早几年在某市开办老人院的民办机构负责人朋友。他较早引进社会工作理念及方法,把服务办得有声有色。上个月,我刚好出差到他所在的城市,晚上吃饭聊天,谈及我在广州的工作及引进香港社会工作经验的种种,老友就说起了一个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故事。0 a5 z( v+ z& w i* I) s% e/ p
事源某一天一个属区政府人员来电希望安排上级领导翌日到院参观调研,因考虑领导的时间安排,希望早上十时半到访。院长表示这个时间段要安排老人洗澡及吃午饭,不便接待,建议早一点或晚一点时间就好。对方表示领导时间不好调动,双方就争持起来。政府人员其后致电我的朋友,我的朋友只能解释体弱老人的作息限制,工作人员的排程如何一环扣一环的不好运作,双方谈着谈着就谈到对“尊重”、“自决”、“以人为本”、“个别化”的理解,政府人员最后扔下一句“你就不能把原则‘本土化’一下吗?”朋友告诉我,最后也没能安排来访,并说恐怕那次得失了对方,影响了在社区的合作关系。
4 W7 p- p6 K- @$ Z- s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还在香港某机构服务时接待内地同行来访考察时的经历。无疑,香港有着超过50年的社会工作实践基础,加上政府在七十年代起大力投入资源发展,到九十年代时不论在“硬件”与“软件”上都比内地为优;此所以内地同业很多时都去观摩考察。然而,在我接待的访客中,有一定数目的人在看到那些设备及手法,例如怎样在细节处落实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个别化、私隐权时,很多时都会表示“国情不同”、“经济条件未具备”等感叹,并以此为结论,再没有探讨下去。观摩别人的工作不单单在看那些能用得着,就搬回去直接应用,而是应该去了解别人工作的意念、构思,从中得到启发。学习中得到“启示”,才是最有价值的收获。送走他们时,我往往暗叹可惜。
" Y$ Y0 o' a$ A5 X+ ]5 H 探讨本土化从来都是一个地方发展社会工作时不能避免的课题。以华人社会为例,几十年前台湾如是,香港如是;近十多年中国大陆也如是。其实“本土化”的讨论和探求一直是一个社会发展及走向开放时,社会制度建立的过程都出现的课题。引入政治、经济制度何尝不是要本土化?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西方社会的产物,来到中国也必然经历这个过程。我个人一向不太担心“本土化”的进程。我觉得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实操性和个别性这么强的一个专业,融入到当地差不多就是它的天性。
" @/ ~/ s- X) Z* B8 {+ ^ 国内普遍认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是指外地的社会工作模式进入中国时,与中国的社会制度、文化、经济相互影响,进而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而发挥功能的一个过程。这个定义的重点是“相互影响后的适应”,我个人基本上是同意这个看法的。然而,只是想补充一点关于“适应”过程的看法。5 H! ?' U" j/ ~% G/ _
“社会工作”如果只作为一种“方法”,强调其工具性及技术性,就好像镰刀、犁耙、拖拉机之于耕种,那是可以因应“在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状态的所需而较随心所欲地因应改动使用。但如果“社会工作”是指建基于一套对“人的认知”的价值体系而发展的助人方法,是一套独特的(所谓西方文化下的)专业体系,似乎应该先审视其中的人本情怀及价值观,包括大家都能朗朗上口的“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人的独特性”等,那我们至少也应在这些价值及原则上先作思考及辩证。当我们说发展“社会工作”时,可能就要大胆地让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冲击一下我们的社会价值观,深刻地讨论及思考,让“外来者”与“本土者”作一点碰撞,擦出一些火花,“相互影响”。简言之,本土化者,除了对外来影响的批判过程,也有一个自身调整的任务。“本土化”不应只强调适应(adaptation),而是应该走向同化(assimilation),即一个彼此参考、促进及提升的过程。( }% L, ?, n/ Q8 ~
我在课堂上常常要求学生深入讨论、思考、辩论社会工作价值及原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把社会工作价值观及原则“吃透了”,才能发展出本土化的工作方法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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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 E, W* {. K3 `5 r# z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091083947472/' o \/ o) K: f2 ~( n0 j0 q* b$ L1 p: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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