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装着魔鬼的玻璃瓶一下子被打开,近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现媒体报道。短时间内,至少有10起被曝光: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只有4岁。 这不是全部。广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3年广东有超过2506名女童遭遇过性侵犯。北京多个区级法院和检察院也透露,近年来北京地区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呈现数量上升趋势。 不过,当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在犯罪嫌疑人、教育部门和司法部门时,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却被忽略了。“在悲剧发生后,人们往往会忘记真正需要帮助的,是孩子和他们的家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关注儿童保护的教授龙迪指出。 令人无奈的反复医学检查 10年前,龙迪在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系读博士研究生,其间在香港社会福利署家庭及儿童服务科实习。她介绍说,在香港一旦接到举报,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察和社会福利署的社工会立即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在安全隐秘而又布置温馨的家居环境里,这些专业人员会对受害儿童进行取证访谈。 相比之下,许多内地的受害者首先是去做处女膜鉴定。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黄岗镇一所农村小学,一名53岁的老师被发现性侵多名女生。事发后,这群还不到12岁的女生就在人们的视野中到当地一家中医院的妇科诊室进行检查。一位家长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在里面做检查时,家长哭,孩子也跟着哭”。由于家长不相信检查结果,当地警方又从南阳市请来法医,重新做鉴定。 反复的医学检查也在海南万宁未成年性侵案中上演。由于两次处女膜鉴定结果不同,一位家长甚至向媒体公开展示了一条孩子带血的内裤。 这种以处女膜来判断未成年人是否遭遇性侵犯的做法,在龙迪看来是目前国内很大的误区。 令人恐怖的警方调查取证 对于那些被性犯罪恶魔选中的孩子来说,这可能只是他们所经受的“二次伤害”的开始。在海南万宁“校长开房”事件发生后,这些孩子一共做了3次笔录,反复向有关部门描述事发的细节等。一位家长向律师透露:“孩子在家里哭,说不要再打官司了。” 这种做法只能加剧受害人的心理创伤反应。有家长告诉龙迪,孩子向警方和媒体反复叙述性侵犯经历后,更加焦虑了。从2003年到2005年,她对6个遭受性侵犯的女孩及其家庭进行追踪,并以此写下35万字的《性之耻,还是伤之痛》的博士论文。这本出版于2007年的著作被称为中国内地第一本关于儿童性侵犯的社会工作研究文本。 事实上,在性侵未成年人案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如何少伤害或者不伤害孩子,是全世界的挑战。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比较成熟的理念和操作方式。 令人尴尬的新闻采访报道 媒体曝光后所带来的社会舆论,更是给很多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海南万宁事件的受害者家长起初积极接受媒体采访,如今却躲着媒体,陌生电话都不敢接听。他们抱怨,有些电视台没按他们的要求给脸部打马赛克,让他们暴露了身份,邻居和亲友们知道后都在问。扛着摄像机直接闯进家里到处拍的记者也不少。 一家都市报详细地披露了海南万宁性侵犯事件的过程。在报道中,一位受害女生“向记者讲述了她和校长怎么认识以及如何去开房、为何去海口的经过”。 “披露这些细节,会激发创伤。对一些内心有性侵犯倾向的人,是一种示范。”即便是深入接近受害女孩及其家庭的龙迪,也不敢追问她们遭受侵犯的过程及细节,“以免撕裂她们未能痊愈的伤口”。 在这样的重重压力之下,部分海南万宁受害女孩不想上学了。一位女孩在事发后尝试着回学校上课,但两天后她回家跟家长说:“同学又说起这事,不想上了,以后都不上了。” 香港的善后干预模式很好 一直以来,龙迪都期待,中国内地能借鉴香港的经验,建立多部门跨专业合作的性侵犯善后干预模式,来减少受害家庭二次伤害的可能性。 在香港,对未成年人进行访谈过程会被全程录像,这个录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不会多次遭到讯问,也不用出庭作证。这种做法背后的司法理念是,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中,经过专业方法获得的未成年受害者口述也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1998年起,香港成立了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在政府的社会福利署设立了儿童保护科及临床心理服务科,对受害儿童提供服务;在警务处内部设有专门的儿童保护科,承办儿童性侵犯等有关案件。 根据龙迪的介绍,在香港,一旦程序启动,与受害人相关的各类人员——家长、政府社工、警员、教师、医务人员,将迅速地组成一个高效运转的团队。这个团队迅速获取并汇总受害人的各方面信息——身高、体重、血型、家庭状况、性格、爱好甚至日常学习成绩,然后在经验丰富的社工主持下,协商如何回应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需要。 她曾列席过这样一次会议。主持会议的社工,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女孩的现状,然后十分温和地请大家提供帮助和建议。出席会议的人员便开始各抒己见,整个会议的气氛十分平静,完全不像龙迪想象中的如临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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