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志愿服务新政有望出台- }7 j' x! X" W% }* d
一大亮点是推进社区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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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钟会先 昨天,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由佛山团市委、市文明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相关政策和措施有望在近期内出台。 2015年人均志愿时数达30小时以上 《意见》提出了以2015年为限,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10%的指标要求,注册志愿者年人均志愿服务时数达到30小时以上。目前,我市注册志愿者已达60万,按照2013年常住人口729万的基数,达到10%即要求72 .9万注册志愿者,还有约13万的任务。根据2013年11月新修订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积不少于20小时,我市2012年注册志愿者年人均志愿服务时数为22.1小时,力争在2015年达到30小时以上。 健全志愿服务认证激励机制 就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意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将依托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各类志愿者(义工)组织(团队)建立志愿者(义工)联合会;各社区(村)要建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城乡社区基层志愿者组织,通过建立志愿者(义工)联合会更广泛地吸收、整合全市资源,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发展。此外,推行“社工+志愿者(义工)”联动发展模式,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 志愿服务是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社会公益活动,《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认证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星级志愿者”认定;开展“十大杰出志愿者”系列评选。同时提出要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成立各行业志愿服务组织;在各级文明单位、党员先锋模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重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 《意见》其中一大亮点是重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提出将整合社区资源,鼓励社区范围内的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社区建立志愿伙伴关系,在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青年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处等建立专属志愿服务队。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利用自身技能,提供家电维修、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学校等阵地,为下岗职工、未就业大学生等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利用公共广场、社区文化中心等场地,组织有文艺专长的社区志愿者担任义务文化辅导员,通过群众文艺社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活跃社区居民精神生活。 此外,还指出要构建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增强助老扶弱、扶贫济困、医疗卫生等传统服务项目的知识性、技能性和专业性,积极拓展应急服务、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婚恋交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志愿服务新兴领域。 (文章来自:南方都市报) 2 J/ _: d, ]( i/ r1 u3 d7 t3 c) O"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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