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佛山儿童自我保护 于 2014-4-18 17:27 编辑
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自我保护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生理本能。例如新生儿用哭来增大肺活量,以适应新的环境;用眨眼防止强光对眼睛的刺激等等。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一方面幼儿的自我意识在不断的增强,对自身的存在和价值有了一定的认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迅猛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现代化生活的同时,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犯罪活动增多等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这使得幼儿那些与生俱来的初级的自我保护能力难以应付意外,为了保障幼儿的安全,我们需加强社会治安,优化幼儿的安全环境,还要重视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 通过对家长和幼儿的访谈,和对幼儿在园日常生活游戏中的观察,我们谨简述以下几个问题与大家共同商讨。 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依赖其自身的生存意识,而生活自理能力又是幼儿生存意识体现的一个方面。在访谈和观察中发现,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普遍比较差。主要体现在:小班很多幼儿不会区分正反鞋;中班幼儿应该知道扣子松了,请人帮助加固、修理,但发现还有不少的幼儿面对这些事情而不知所措;大班幼儿应该会自己整理衣服,根据天气冷热主动的增减衣服,而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一部分。 我们认为影响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一个主要因素在于家庭中成人对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态度和意识。据访问,发现家长在对孩子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时,表现出很多的顾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中一方面是家长认为孩子年龄小,不放心让孩子自己去做那些生活事务,而且认为这种生活方面的事务现在不培养,长大了自然也就会做的;另一方面家长认为孩子动作太慢,如果那些生活事务让孩子自己做,成人怕因此而耽误自己的时间。例如早晨起床后,这原本是对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好机会,但家长担心孩子着凉,;怕时间来不及等原因从孩子穿衣、穿鞋到洗刷一切都由家长代替做了。当今的孩子犹如温室的花朵倍受父母的宠爱,作父母的生怕孩子吃苦受累,百般呵护。真可谓是:“含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忽视对幼儿进行这方面能力的培养,淡薄了孩子的生存意识从而也就抑制了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 二、 幼儿在游戏活动中掌握的自我保护常识与实际活动中的表现不一致。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也是幼儿最喜爱的活动。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包括:遵守游戏规则,不乱仍游戏材料,不玩破损的玩具,不擅自离开集体或老师。幼儿对游戏活动中的一些自护常识掌握教好。例如,知道经常进行的游戏的规则,懂得在游戏中不能擅自离开集体的原因等等。但是在实际的游戏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与他掌握的自护常识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如幼儿在玩户外和大型玩具时推、挤同伴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游戏场地上追逐、奔跑、乱仍游戏材料的幼儿为数不少。 那么,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这种知、行脱节,不一致的现象,究竟是什么原因所引起的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幼儿没有将教师所教的自护常识内化,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出现了这种脱节现象。 其次,游戏活动没有像上课时那么拘束,比较自由。另外游戏又是幼儿喜爱的活动,所以幼儿在游戏活动中比较容易兴奋。而幼儿期的神经类型是兴奋强于抑制,从而导致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自我控制能力教差。虽然幼儿知道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但是幼儿在兴奋占优势的情况下不乏会出现危险性的行为。 所谓防患于未来的自我保护能力是指对那些与当前现实生活有一定距离的或偶发性、实发性的意外事故能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主要表现自爱以下两个方面。 所谓与未来健康相关是指在短时间内对人的健康影响不明显,但时间长了以后对人的健康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与自身未来健康相关的保护主要包括:保护嗓子、保护牙齿、保护视力三个方面。我们发现,幼儿在活动中大声叫喊的现象比较多,幼儿缺乏大喊大叫对嗓子的危害性的认识。这样不仅会造成嗓音的环境,而且对于声调带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幼儿而言也是极为不利的。在保护牙齿方面幼儿不仅缺少牙齿的常识,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缺少一些保护的措施。例如幼儿午餐后没有漱口。保护视力在其中稍微好些,但也不容乐观,一些不良习惯仍然存在。 (二)对未曾亲身经历的,偶发的意外,实发的应急状态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 我们发现幼儿在该方面自护能力较差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幼儿对未曾经历的、偶发的、突发的意外缺乏相应的知识。如“防雷击”,在调查中发现只有30%左右的幼儿能正确回答雷雨时不能在大树下躲雨的原因,而将近有20%的幼儿则认为雷雨时,躲在大树下避雨正好。当幼儿掌握了偶发性、突发性意外事故的知识,对其危害性有一定的认识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自我保护。 另一方面幼儿还缺乏一定的自护手段。在当今电话较为普遍的社会中,打电话是幼儿求助进行自我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据调查幼儿知道自己家里电话号码的有93.3%,但在遇到具体意外时,还有25%左右的幼儿没有想到往自己家里打电话求助。而幼儿对119、120、110这些呼救电话的的掌握情况是令人担忧。虽然有40%的幼儿知道该类电话的大致用途,但让幼儿进行模仿使用时,其中有91%左右的幼儿出现不会使用或使用不当的情况。调查时,幼儿具有思考的时间结果尚却如此,那么在现实中当幼儿面临着险情时,他们的那些自我保护的措施和手段就所剩无几了。 分析造成幼儿这方面自护能力较弱的原因,可能是:这些是属于防患于未然的自我保护,与现实的生活有一定的距离,成人很容易忽视对幼儿进行一定的自护教育和训练,就如对一些急救电话的使用教育有不少成人认为这类电话离幼儿较远,不必过早的告诉幼儿。其次,成人忽略了这方面的教育。幼儿缺乏相应的经验积累。正是因为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幼儿在该方面的自护能力较差。 幼儿心理自护能力是自我保护能力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提高该方面的自护能力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安全。通过了解家长、教师与幼儿心理沟通情况,从一个侧面来了解成人是否在对幼儿进行心理自护的教育。从所获得的资料来看,只有25%的家长和15%的教师在幼儿情绪异常时能与幼儿谈话、沟通。可见还有不少的成人忽视了对幼儿进行心理自护的教育。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影响成人在这方面的教育呢?笔者认为一个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成人没有充分认识心理自护能力地提高对增强幼儿的生存意识,保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成人的这些意识影响到他们与幼儿进行谈话、沟通的机会减少,从而使幼儿把很多的心里话沉积下来,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不平衡的情绪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得以宣泄,导致幼儿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成人经常与幼儿进行心理沟通,在不知不觉中能让幼儿了解自己心里有想法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可以找人说说话,通过对别人的倾诉,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从而减少一些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幼儿自身经验的积累,成人的教育意识和态度会影响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 自我保护是幼儿生存、安全的重要保障,针对现在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尽人意的现状,提高幼儿该方面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对如何培养和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成人对幼儿自护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根据自护教育的特点,采用适当的手段对幼儿进行教育。 自护教育有较强的知识性和科学性,自护教育的内容又具有广泛性和弥散性,要让 幼儿学会真正的自我保护,做到知、行一致,这就要求教师进行自护教育的手段应有灵活性、渗透性和随机性。 自护教育具有较强的知识性、科学性,而幼儿的思维是以形象思维为主,抽象逻辑思维才刚刚开始萌芽,所以幼儿对自护教育知识较难理解和掌握。教师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对不同年龄班的幼儿要灵活的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和要求,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另外还要考虑幼儿的可接受性,对于那些力所不能及的活动容易使幼儿知识淡化或产生草木皆兵的恐惧或形成满不在乎的“劲敌”,这样反而对幼儿的自护自救不利。 自护教育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存在与生活之中。教师对幼儿无论进行哪个学科的教育都应渗透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如,在常识课中介绍电话时,可以教幼儿记住几个常用的呼救电话,以备在紧急时候进行求助;在体育、舞蹈教学中,注意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针对社会上那些拐骗、冒领儿童的犯罪现象,教师可结合故事教学让幼儿知道如何对待陌生人。自护教育归属于隐蔽 课程的范畴,将它与暴露课程交融在幼儿教育中将会取得更为有效的结果。 (三)、要关注幼儿的生活抓住时机,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 在幼儿的现实生活中不安全的因素时时存在,家长和教师要关注幼儿的日常生活,随时的抓住机会向幼儿进行教育。如,教师发现小朋友在楼梯上奔跑、追逐的现象时能马上制止并告诉幼儿这样做的危害性;成人带幼儿过马路时告诉幼儿注意来往的车辆,不要在马路上玩耍等等。另外成人还要抓住平时的典型事例向幼儿进行教育。因为典型事例发生在幼儿生活周围,其人其事十分真实,对幼儿触动很大。比上一堂自我保护教育课印象更深。这种日常生活中的随机教育就像滴水成河,有利于幼儿自护能力的提高。 三、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促进幼儿自我保护 能力的基础。 首先,要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决定了幼儿喜爱尝试和探索。在尝试和探索中幼儿可以认识很多事物的特征极其危害性。积累一定的经验,提高防护的意识,学到自我保护的技能。而日常的生活自理就是一种幼儿探索和尝试的很好活动。它不仅能产生这样的效果,而且还可以使幼儿手脚更灵活,身体更协调,从而使幼儿在遇到危险时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但是当今2+1的核心家庭中成人往往对孩子一切包办、代替过多,家长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孩子,却事与愿违,使孩子失去了很多锻炼的机会,不仅这些孩子在生活方面不能自理,而且在面临危险时往往不知所措。 其次,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著名的学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讲过:“习惯养得好,终身受其益”的道理。可见培养习惯的重要性,幼儿期又是习惯养成的较好时期,成人要抓住这一教育契机,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对幼儿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进而转化为幼儿的自护习惯。如正确有序的穿衣能保护身体;热汤、热水摸一摸、吹一吹在喝就能避免烫伤等等,这些都是日常生活经常遇到的,有了良好的习惯,就可以免受一些伤害。 幼儿良好的性格主要表现:活泼、开朗、勇敢、机灵、合群、守纪律等等方面。具备良好的性格是幼儿进行自我保护的一个重要条件例如有关资料的报道:有一个农村学前班的幼儿过溪时被大水冲走,幼儿随水飘走十几米以后,双手紧紧保住溪中一块大石头,同伴们则大声呼救,结果那落水的幼儿被救了上来,可以想象,如果这位落水的幼儿没有勇敢、机智的品质,等待这个不满七岁 幼儿的只有死亡。同样的,一个活泼开朗性格外向的人,他的心里话都愿意跟别人讲,使他的各种情绪都能宣泄。相反的一个性格孤僻、不爱说话的人他的心里话不愿与别人交流,使得他内心积压很多的情绪,渐渐的就可能引起一定的心理障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加强。所以对幼儿良好性格的培养不容忽视。 任何一种形式的教育只有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取得一致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对幼儿进行自护教育也不例外。因为,对幼儿进行的自护教育不仅体现在幼儿园的活动中,家庭又是幼儿的主要活动场所,家长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在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必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家长工作。如,通过家园联系卡向家长介绍自护教育的重要性,征求家长的意见,使家长主动参与对幼儿自护能力的培养。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培养幼儿子护能力的一些家教方法等等。家长在了解幼儿园的培养目的后就会更好的与教师配合,从而达到教育的一致性,使对幼儿的教育达到一定的效果。 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绝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也不是高不可攀的,这就需要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利用直观形象的教育方法,并与家长取得密切的配合持之以恒的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