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9日电 据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近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奸淫数名小学生的教师杨绍春作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
经查,被告人杨绍春在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同化村忙笼小学任课期间,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间,以让学生到其宿舍拿作业、试卷、问话为由,先后对该校李某某、铁某某等七名小学生实施强奸。另查明,2012年3、4月间,杨绍春在临翔区圈内乡文宁小学任课期间,对该校学生唐某某多次实施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绍春身为人民教师,无视国法,利用自己在管理上的便利,采用言语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行与多名幼女多次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性质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对被告人杨绍春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被告人杨绍春对此判决结果不服,目前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12-26 02:25 , Processed in 0.059181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