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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广州9岁女童被邻居性侵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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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6 2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佛山儿童自我保护 于 2014-9-6 20:06 编辑

     广州花都一女童被邻居性侵3年,父母对此竟浑然不知的不幸事件。昨日,事件又有新进展,目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是否批捕或将在未来两周内有结果。律师称嫌疑人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受害女童的家长则希望尽快为孩子进行法医鉴定。还有多名读者致电本报热线,称希望帮刘女士处理计划转手的小旅店。
  然而,面对频频曝光的性侵女童案,受害幼童的监护人应如何及时发现孩子的异状?事件发生后,又该如何防止二次伤害?这都值得我们深思。
  追踪
  自报道出街,社会各界慰问涌入女童家中,既有媒体前来追访,也有区妇联送来的月饼和慰问金。面对采访,女童母亲刘女士(化名)特意调整了女儿上学的时间,她不想再让小琪(化名)再回忆起当时的场景。
  昨日,广东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陪刘女士再度前往城西派出所了解案情。警方透露,嫌疑人目前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由于DNA报告尚未出炉,目前仍在申请批捕阶段,主要是搜证和证据送检,至于是否批准逮捕,或将在两周内有结果。
  取证难度不小 欲为女儿做法医鉴定
  郑子殷介绍,他了解案情后认为,根据去年底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嫌疑人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若成立,数罪并罚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前,派出所方面称,法医反馈证物搁置的时间太久,取证难度大。刘女士告诉记者,以前虽然常常看到女儿的内裤有破洞、或是裙子或裤子的裆部位置破损,她都不以为意。“以为是孩子贪玩,裤子破了就随手丢掉。”就连刘女士送往派出所的证物,也是她从垃圾桶中翻出来的。“丢掉几天了,到医院检查,发现问题后,才想起去垃圾桶里找。”
  接下来,刘女士准备为女儿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申请做法医鉴定。郑子殷告诉记者,性侵案件证据容易灭失、取证难度大,因此通过法医鉴定确定受害者受性侵害的程度,有利于证据的保存及案件进展。“病历显示的只是女孩受侵害的现状,但造成这些异于同龄人状况的医学成因是什么?还应通过医学方法来对此进行评估,形成证据链。”
  希望证据确凿 但曝光对女儿不利
  记者了解到,这两天,除了社工机构来到刘女士家中,城内各路媒体也是络绎不绝。虽然刘女士尽量避开小琪。但前天晚上,刘女士看电视报道此案时,还是被经过的小琪撞了个正着。虽然自家的镜头只是一闪而过,但小琪仍不解地问妈妈:“这不是我们家吗?为什么上电视了?”妈妈不知如何回答,只能随便应付。
  刘女士说,虽然她知道过多的曝光对孩子不利,但她最担心的还是坏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我最怕这件事到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定要让大家知道这个恶人的罪行。”但刘女士也担心,上电视后,附近的街坊估计认得出是她家。
  家-校-社区联防性侵网络亟待建立
  海珠区某重点中学的张老师认为,防止未成年人被性侵,应建立起一个“家-校-社区”三方联动的保护网络。她指出,经过媒体曝光报道的性侵个案,多数是身边熟人所为,看后令人十分不安,从中也反映出,在防止未成年人性侵方面,环绕孩子的保护墙还未构筑起来。她表示:“我们老师也需要一些相关培训,假如发现了孩子被侵犯,要知道怎样及时提供帮助和心理支持。”
  社区社工叶姑娘称,孩子遭到侵犯,家长感到绝望,又不知去何处求助,于是抱着将坏人公之于众的目的,将孩子受到性侵的事件报料给媒体,但孩子却因此被迫一次次忆述不愿提及的过往。叶姑娘认为,不幸遇上类似事情,家长可以尝试与社工联络,一边给孩子建立心理支持,一边通过法律渠道惩治实施侵犯者。
  对此,郑子殷解释,由于目前国内尚没有相关的预防和事后保护机制,家长往往只能寄希望于媒体。他呼吁,当伤害事件发生后,应有相关的行政保护部门第一时间站出来,委托专业社工机构与受害家庭建立联系,为其找到医疗、法律、心理等相关资源。
  监护人务必避开两大误区
  面对频繁曝光的性侵儿童案,父母应如何及时发现孩子异常?事件发生后,应如何防止二次伤害?记者结合此前的案件,总结出父母处理中的两大误区。
  误区一:让孩子反复陈述伤害经历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当考虑其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对与性侵害犯罪有关的事实应当进行全面询问,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尽可能避免反复询问。
  误区二:为让嫌疑人受惩,不惜暴露隐私
  性侵幼童案件发生后,往往受关注度极高,受害家庭都需要或主动或被动地一次又一次地复述受害经过。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维权律师王飙尘称,有时候家长希望掌握更多事实,让孩子反复陈述被伤害的经历,这会让孩子产生二次伤害。家长同样是受害者,孩子和家长应共同接受专业的心理疏导。
  他山之石:香港如何防性侵
  在香港,家计会出版了儿童性教育的教育手册 ,其中专门有防止性侵的章节。该章节首先告诉未成年人家长:“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之后很难自己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但是他们常常在行为上会有异样表现,这需要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留心观察和高度警惕。”
  孩子遭遇性侵六大表现
  1.突然噩梦连连,难以熟睡,年长儿童还会厌食或暴食。
  2.情绪低落,极度自卑,甚至有自暴自弃或自我伤害的行为。这些行为大多出现在年长儿童身上。
  3.对人不信任,对被触及身体的反应异常强烈,甚至对于最亲近之人的触碰都想避开。
  4.学业猛退或成长倒退,年幼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成长倒退,例如尿床等。
  5.懂得与自己年龄不符的性知识,可能是性侵者迫使孩子学习的。
  6.身体无故不适、感染性病或未婚怀孕。当家长或监护人发现孩子行走别扭,常有下体疼痛的感觉,或孩子经常主动诉说下体疼,或给年幼孩子洗澡时发现孩子下体经常发炎等,都应警惕。
  监护人应对七个技巧
  1. 找个单独、安静、令孩子感到安全的机会跟他谈论。
  2.多用开放式的问题,避免逼迫孩子作答是或否。
  3.宜用孩子常形容自己身体各部分的词语与他交流。
  4.保持冷静、信任的态度。
  5.让孩子知道你很高兴他把事情告诉你,表示欣赏他的勇气。
  6.向孩子保证遭受性侵害并不是他的错,他无须负任何责任。
  7.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信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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