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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社会保护] 专项排查性侵学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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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佛山儿童自我保护 于 2014-10-17 09:24 编辑

      本报讯10月16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各学校从即日起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性侵害青少年学生行为。
      《通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教职工是否在午休时段单独留学生在教师宿舍或者办公室,加强对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的排查;要及时整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核实性侵犯线索和苗头,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对已查实的性侵害学生的教职工要坚决撤销其教师资格、清理出教师队伍。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校园实施“封闭”管理,寄宿制学校男生、女生必须分开住宿,女生宿舍宿管员必须为女性;完善请销假制度,坚持夜间查寝,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通知》还要求,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严厉打击对少年儿童性侵犯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侵犯在校生案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信息来源: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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