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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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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启福社会工作 于 2016-11-15 09: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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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香港和内地社会工作、社会服务领域的专家罗观翠教授联合福建的社会工作者成立,是福建省首批省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启福秉持“助人自助、发展潜能、全面支持、促进共融”的服务理念,以诚信及公义为核心价值,致力于:运用社会工作,提供社会服务;发展个人能力,提升群体关系;扎根本土社会,整合社会资源;依靠社区力量,推进社区建设。  
  启福主要提供家庭综合服务、长者社区关怀、妇女/儿童服务、身心障碍人士支援、青少年发展、义工发展、社区发展、咨询与培训服务等。
  启福在福建省开展社会服务,由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www.qichuang.org)提供督导和技术支持。因应项目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多个职位,欢迎有志从事社会服务的朋友加入!服务详情请关注机构网站:www.qfsw.org,及微信公众号:启福社会工作服务、福建省启福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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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岗位
* 长者服务3名)、青少服务2名)、残康服务1名)——社工干事/助理社工/社工
1应聘要求
(1)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或社区管理等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注重个人成长,有较强的自我认识与反思成长的能力;
(3)文字功底扎实,有文案策划、撰写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编辑图文;
(4)具有社会服务或其他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5)会闽南语者优先考虑。
2、工作内容
(1)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2)为服务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服务顺利开展;
(3)处理相关服务的行政工作,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4)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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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2、被录用人员均需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签订见习协议书,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3、薪资待遇(参照厦门市相关标准):试用期工资为2000-3000(视乎学历及工作经验而定);试用期后税前工资为3500-5000元(视乎学历及工作经验而定);
4、试用期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员工福利另含意外商业保险、带薪年假、培训、年度体检、节假日补贴、年资工资等;
5、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双休及法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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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
上岗时间:2016年11月、12月
工作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本次为滚动招聘方式,每个岗位额满即止)
投递方式:
1、请将简历邮件至:hr@qfsw.org
2、在邮件标题处和简历标题标注“投递日期+地区-职位-姓名”,例“20160101厦门-职位-姓名”,个人简历(加照片)请务必以附件形式提交,也请在简历内注明获得招聘信息的方式(如某网站等)
3、简历通过初审者将于一周内收到中心人资部电话与邮件回复,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4、参加面试时请带齐个人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6、联系方式:孙小姐:0592-2207252;0592-220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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