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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的界定标准
; f' D9 D4 G( o- @& r1 M0 f什么是残疾?事实上由于各国的文化不同而并无相同的标准。
; E; g( S7 w3 y( ]: x1、世界卫生组织把残疾分成三类,理由是不同的残疾对人的生理和社会功能的不同影响。(1)功能、形态残疾,是指因意外伤害和疾病的后遗症,使人体结构和功能发生缺陷或异常的状况; # O& \3 k# U1 I+ K. n' d, s( e
(2)丧失功能残疾,指人体的结构缺陷和功能障碍使人丧失应具备的能力(如与其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等相应的能力);
" I/ G3 p5 @$ |; R. J2 A3 i3 n(3)社会功能残疾,指由于身体的形态和功能的缺陷或异常而影响个体参加正常社会活动的惰况。
; M8 Z4 P( s5 r+ n6 D$ s* N$ `2、国外学者汤逊德(Toashsent)根据世界上23种残疾的专业定义而归纳出的5类残疾。
( |6 S# ~# J- w+ Q+ ](1)畸形或损失:可以是解剖的、身体的或心理的损失;可能是损失某一肢体、某一部分神经系统或某一部分感觉器官。
) ^, ]6 h; M" w' Z(2)临床症状:这与改变生理过程、阻碍生理过程或者改变心理过程的疾病有关。关节炎、癫痫、支气管炎、精神分裂产等都属此类。
# T7 q. [ b x& s4 ?(3)日常活动功能限制:这与无能或至少与能力受限有关,如不能正常地完成本人的活动或社会工作。 9 j9 S( j6 n; @: M# I& Y4 h
(4)由于异常而造成的残疾: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与公认的生理标准和健康标准不符,第二,在行为上与某特定的人物的身份不符,或与特定集团社会地位不符。
3 n6 [* b' s& `4 k# H2 ^(5)由于不利条件而造成的残疾:在等级制社会的某些地方,向公民分配物资时,残疾人得到的份额经常少于与他对等的正常人,这就使残疾的概念扩大了。
0 x- Y% Z0 ?3 b- b0 _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界定
- ~, l( ?5 ^( L- m! W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当上述造成个人生活、活动能力的缺陷的状况达到一定程度时即为残疾。中国把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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