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业务工作隶属于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从事社区吸(戒)毒人员帮教服务工作。根据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总体需要,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长宁工作站现面向全市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工作区域:长宁区。 一、招聘人数 3名 二、招聘条件 1、必须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以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验证的《诚信报告》为依据)。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毕业的人员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或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助理)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女23周岁至40周岁(含),男23周岁至45周岁(含),具有社会工作经历,曾任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4、热爱社会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经政审合格。 5、具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及团队协作能力,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三、录用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区预防办、禁毒办、自强长宁工作站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考核后确认录用人员,报总社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和保障 根据《社工职业晋阶制度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自强总社与被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核定职级,试用期内以核定职级薪酬的80%发放,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自理。 五、报名时间. 2010年 2月 20日——2010 年 2月 28日 六、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62596570 联系人:刘老师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